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分析2015年與機車相關的交通事故發現,60.3%事故是發生在路口,交通部運研所表示,你可能以為前方已經綠燈,車流也開始前進,就往前衝,但可能因為旁邊大客車或車輛擋住視線發生視野死角,導致「你看不到我、我看不到你」,一旦前方對向有左轉彎車或違規車輛、行人等,可能就會發生車禍,要保命得靠二個秘訣,包括先減速,再確認。
運研所表示,雖然路口在道路面積所占比例較路段為小,但因不同行向的車輛在路口產生很多的交織與衝突,加上彼此間視線可能受路樹、招牌、停放車輛等障礙物(即靜體視野死角)或行進中車輛(即動體視野死角)所遮蔽,導致你看不到我、我看不到你的狀況,一不小心,就可能發生碰撞,以一個左方視野被車輛遮蔽的動體視野死角為例子,直行通過路口時可能存在四大種危險情境。
運研所舉例,假設民眾是停等於公車右方的直行機車,左方視線受到公車遮蔽,當紅燈轉為綠燈,若起步太快,將有二大可能潛藏的危險,包括來不及看清左方橫向仍在過馬路的行人而發生碰撞;來不及看清左方橫向搶黃燈、闖紅燈、煞車不及或煞車不靈之行進車輛而發生碰撞。假設直行機車的民眾已進入路口且併駛於公車右方,左方視線仍受到公車遮蔽,若速度太快貿然超越左側公車,也潛藏二大危險,包括來不及看清對向搶先左轉的車輛而發生碰撞;來不及看清左方橫向仍在過馬路的行人而發生碰撞。
運研所表示,所以騎乘或駕駛車輛通過路口時,除了自身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一般規定外,還要有「你看得到我,我看得到你」的基本安全觀念,學習如何避免視野被遮蔽的危險,以降低事故發生的機率,進而提升交通安全,關鍵就在於先減速,再確認。。
運研所也提醒,道路交通安全相關規定,包括接近路口時,請減速(減到隨時可以煞停的車速),並禮讓行人、自行車;停等於路口起步時,不搶快,確認左右安全再起步;通過路口時,不搶黃燈、不闖紅燈、左轉時讓直行車先行。
運研所也提供「你看得到我,我看得到你」減少視野被遮蔽的三大方法,包括通過路口時,即使是綠燈也一定要看清楚左右二邊是否有車,看不到的地方,不要衝出,要減速甚至停止,直到可看清楚;通過路口時,注意周遭車輛動向,若其減速或煞停,表示視線遮蔽處可能有狀況,不要衝出,要減速甚至停止,直到可看清楚;在視距不佳的巷口或彎道,請善用路旁反射鏡來延伸視線範圍。運研所強調,不確定「你看得到我,我看得到你」時,請謹記「減速、減速、再減速!確認!確認!再確認!」(李姿慧/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