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某國小家長向《蘋果》投訴,指就讀小學3年級的8歲兒子去年上課時不小心碰觸到女同學大腿,竟遭學校開性平會判定為性騷擾成立,家長質疑學校處置過當,對男童和家人都造成心理傷痛。
家長指,兒子年紀還太小,應不具備性知識,但性平委員卻僅憑女童家長的言詞就判定性騷擾成立,對小孩太不公平。
對此,該校學務主任回應,本案經過2次調查委員會,皆認定為性騷擾,但細節不便對外說明,校方已將男童列為輔導對象,也多次和男童家長溝通過,若家長有疑慮會再說明。處理此案的該校主管也說,當事女童已轉學,希望男童家長不要再提申覆,讓事件盡快落幕。
北市教育局指出,由於案發時當事人太小,只會交付校方列為輔導對象,家長應接受學校建議讓男童接受輔導。
受害女童家長也向《蘋果》指控,
家長不滿男童被性平會認定性騷擾。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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