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揭露】核廢無處去 台電擬建海底核廢城

出版時間 2016/10/17

國內核廢料無處去,台電日前提出「集中式貯存場可行性評估報告」,除擬耗資800億元在無人島或準無人島興建集中式貯存場,也不排除比照國外,在海平面以下約60公尺處,評估興建地下海底城做為最終處置場。經濟部近日將邀專家學者審查報告,目前興建地點尚無腹案;核工專家則質疑此舉會有安全疑慮。
 
蘭嶼貯存場有10萬多桶低階核廢料,引發蘭嶼居民怒吼、要求遷移,核一及核二廠下月底起到明年,也將陸續面臨退出的用過核燃料無處可放、核電廠被迫停擺的困境。為解決核廢貯存問題,台電規劃在無人島或凖無人島興建集中式貯存場,上月底已將報告送經濟部審查。
 
台電表示,評估報告並未列出候選島嶼名稱,而是建議經濟部成立「選址委員會」進行評估,並成立民眾參與選址的溝通平台,未來選定地點後呈報行政院核定,再由台電執行後續環評、投資審查及送原能會審查等作業。考慮到未來入選的島嶼面積可能不夠大,台電也擬建議參考瑞典做法,將增建海底城列為最終處置場的選項。
 
位於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北方、歐納馬鎮東邊Forsmark核電廠內的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場,為全球首座建於海床下的坑道式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場。該處置場建於海床下50公尺處,工程障壁包括水泥牆、水泥漿填充物及黏土護層等。
 
台電表示,未來如在島嶼興建集中式貯存場及增建海底最終處置場,核廢料將透過訂製的核廢料運送船送至小島,其中部分核廢由卡車載送,穿越島內的迴旋海底隧道,運送至海底城。初步規劃集中式貯存場將使用40年。
 
此計畫預計耗資800億元,費用包含興建港口費用、準無人島的土地取得費用、地方回饋金及島上相關設施建置經費等,經費來源將從核後端基金及台電預算分年編列。

雖然計畫仍需經濟部審查,不過核工專家認為一旦發生地震,後果不堪設想。(許麗珍/台北報導)

瑞典的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場。翻攝台電考察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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