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召開環評大會審查亞泥西部復礦的羅慶仁、羅慶江案,開發單位不滿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以個人反對該案的成見且挾其政治權力,介入8月26日專案小組作業,讓專案小組做出建議此案送二階環評的審查結論,另質疑專案小組委員呂欣怡在反對的環團臉書上按讚,對該案早有成見,開發單位質疑詹、呂2人無法保持中立客觀卻未迴避專案小組會議,質疑環保署未審先判、先射箭再畫靶,專案小組會議應屬違法無效。環保署表示一切依法處理。
亞泥在新竹關西復礦,環署在個別審查案件時,考量「羅慶仁」、「羅慶江」、「亞州水泥」等3案面積緊鄰且共達80公頃,涉及影響民生用水、基地位於地質敏感區以及影響珍貴動物等,做成3案合併直接進入二階環評的決議。因二階環評曠日廢時,亞泥縮減規模後,環委認為與原送審的開發環評書不同,應再給予開發單位退回專案小組說明及討論,也讓亞泥加速西部復礦的機會重啟,但此也被外界質疑是「技術性撤案退出環評」。
8月26日環署召開該案專案小組會議,當天詹順貴發言時痛批開發單位雖有權利撤案、縮減規模,但此案根本是「濫用權利」,若我們再容忍他,會讓環評毀於一旦,若此案很明顯應進入二階,才能讓環評未來有召公信」。專案小組最後做出2案併審送二階環評的建議。
環保署今天下午召開環評大會審查該案,今出席的開發單位代表,質疑8月26日的專案小組會議,詹順貴不當介入專案小組會議,也沒有資格出席專案小組會議,專案小組會議主持人呂欣怡執行職務也明顯偏頗,會議結論已在會前預先設定,質疑違反行政程序及相關環保法令,會議結論嚴重違法且無效。
詹順貴強調,專案小組結論僅具有「建議」性質,該案環評審查屬於環評審查委員會的任務,委員會並不會只依據專案小組會議的「建議」就做出決議,環評委員會可做的決議多達5個選項之多,環評委員會也會依各方考量做出決議,另外依據環保署環評審查作業運作的慣例,他雖然不是專案小組成員,但是非專案小組成員的委員,仍得於專案小組初審過程提供意見、申請參加或主動參加初審會議,以提升審查效率,因此他的與會發言與「組織規程」第6條第2項規定內容並無抵觸。
呂欣怡則表示,她加入「關西不要台山陷-反對水泥業礦石復採」臉書的群組,並在貼文上按讚,是因為臉書社團是她蒐集公眾對於關西復礦案意見的方式,這只是其中一個蒐集民眾意見的資訊管道而已,並不構成公務人員應迴避的要件,她加入臉書社團是為了方便看到該臉書社團的民眾意見,按讚也不表示支持或贊成。
詹順貴補充說,在臉書貼文按「讚」,現在臉書按讚還有很多表情符號可以選,按「讚」不代表贊成,如果咬文嚼字,「讚」這個字是在「贊」的左邊又加了一個「言」字,和贊成意義不同。
最後環評委員會決議,因該案提供的評估資訊,尚不足供審查以判斷有無「對環境資源或環境特性有顯著不利的影響」、「對保育類或珍貴稀有動物的棲息生存有顯著不利的影響」、「對國民健康或安全有顯著不利的影響」,也就是該案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因此決議繼續進入二階環境影響評估。對此開發單位代表現場立即表達「不能接受」,詹順貴表示開發單位可依法提出行政訴訟。(許麗珍/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