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盲犬限待餐廳角落 「可罰5萬元」

出版時間 2016/08/23
導盲犬活動範圍不受限制,不需只待餐廳特定區域。市府提供 
導盲犬活動範圍不受限制,不需只待餐廳特定區域。市府提供 

民眾向台中市府投訴,日前向台中市一家西餐廳電話訂位,由於本身是指導盲犬寄養家庭,想帶受訓中的導盲犬至該家西餐廳,訓練犬跟著人動,但該餐廳卻稱犬只能在特定角落。社會局副局長陳仲良說,限制導盲犬在餐廳特定區域,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將告知業者進行改善,「若未改善最高可罰五萬元罰緩,並得接受四小時講習。」

陳仲良指出,導盲犬的功能像視覺障礙者的眼睛,並非一般寵物,在工作時,會配戴「導盲鞍」,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包括餐廳)、大眾運輸工具及公共設施的負責人、業者等,不得拒絕工作或訓練中的導盲犬及幼犬自由出入,或附加出入條件,若有違反,社會局可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限期改善,若屆期未改善,將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緩,並命其接受4小時講習。(黃任膺/台中報導)

導盲犬是是盲者的眼睛,活動範圍不受限。市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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