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廣告不實 建商暐泰遭罰100萬

出版時間 2016/07/06

公平會開罰暐泰公司及天湛廣告公司共150萬,兩業者銷售「玄泰文華」預售屋建案,於廣告DM及宣稱1樓為Lounge交誼廳,屋突1層為天幕會館及屋突2層為雲頂健身房等公共設施,讓消費者誤以為這些設施都可合法使用,但事實上,該公共空間規劃時本是防災中心、廳梯等空間,因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處暐泰公司100萬元、天湛公司5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廣告宣稱1樓為Lounge交誼廳,屋突1層為天幕會館及屋突2層為雲頂健身房等公共設施,使消費者誤認該等公共設施皆可合法使用,但公共設施位置分別於建築執照1樓、突1層及突2層平面圖上登載用途為「防災中心」、「梯廳」及「樓梯間」,據新北市政府意見表示,前揭公共設施位於建造執照1層平面圖及屋頂層平面圖,標示處分別為防災中心、梯廳及樓梯間,與原核定工程圖樣不符之處,應按建築法第39條及87條規定辦理。

公平會表示,暐泰公司承認公共設施位置與原核准建造執照施工平面圖不符,未向新北市政府申請變更設計,也無就公共設施變更使用執照規劃,也就是說,消費者購屋且交屋後,未能獲得或合法享有廣告所示之公共設施空間使用,故案關廣告核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且足以影響交易決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