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明年起台東以外縣市列為三級空品防制區

出版時間 2016/06/28

台灣空氣品質不良,明年1月1日起全台除了台東縣,全部都將列為三級空品防制區。環署今召開公聽會,邀各縣市政府、經濟部、石化工業業者、環保團體,宣告實施三級空品區的時程,並且將會以縣市為單位進行相關管制,未來沒有達到減量的縣市,將會納入考評,影響環署每年3、40億空污費補助地方經費的多寡。
 
台灣在將PM2.5納入監測數據,因為分析過去3年數據,全台灣只有台東仍符合空品標準,其他PM2.5的年度平均值都超過標準值,依《空污法》均要列為三級空品防制區,環署經過法制作業,開完公聽會後,預計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空保處長陳咸亨說,台灣除了台東以外,都將列為三級防制區,比較受影響的是西部彰化以北及宜蘭、花蓮和離島三縣市首度納入。
 
陳咸亨說,列為三級防制區後,新設及變更污染源,必須採行最佳可行控制技術,既存污染源也要削減排放量,且會要求各縣市必須在年底前提出空氣汙染防制計畫,提出未來減量方式,環署也會重新檢討工廠汙染排放管制作為,依防制區針對VOCs徵收較高的空污費率,並且會修正新增固定污染源一定規模門檻。
 
今天公聽會上,工業局、石化公會及中油與會代表,都質疑列為三級防制區後,卻只有管固定污染源要減量,並不合理;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PM2.5應該要納入徵收的空污費率;只差一點點就達空品標準的花蓮縣政府,則是反對納入三級防制區,認為花蓮前年有3天的PM2.5濃度,是明顯受到境外污染傳輸影響,應該排除這幾天,且花蓮管制並無實質意義。
 
陳咸亨對此回應,列為三級防致區,要求各縣市政府不只是固定污染源的減量,移動污染源也要納入;PM2.5納入空污費收費,目前正在研議評估;花蓮縣仍應依規定列入三級防制區。(洪敏隆/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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