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椅族陳先生投訴,五月初他和家人逛桃園市中壢區大江購物中心,他將車子停在地下二樓的身障車格後,直接搭電梯進入商場,回程時,他們搭乘另台電梯回到停車場,抵達地下二樓,電梯門開啟時,竟發現門口前方有一ㄇ字型的欄桿擋道。
陳先生說,欄杆的高度正好在他的頭部,且欄杆與電梯的間距太窄,他坐著輪椅無法像正常人一樣,可從左右兩側空間走出,因電梯門已關上,他進退不得,最後他坐在輪椅上,彎著腰,在家人協助下,才從ㄇ字型欄桿下方出去,更諷刺的是,電梯門上還標示優先禮讓行動不便的輪椅族,「超儍眼的。」
記者實地查訪發現,該處電梯出口到ㄇ字型欄桿之間寬度僅70公分,另由坐輪椅的劉先生實測,從欄桿左右兩側都無法進入電梯,另外再從高樓層搭該台電梯到地下二樓,走出電梯即被ㄇ字型欄桿擋住無法走出電梯。
對此,大江購物中心中壢分公司楊姓襄理表示,設置ㄇ字型欄桿主要是為了阻擋違停車輛,保留消費者進出空間,但未顧及坐輪椅消費者須更大迴轉空間,事後已將圍欄往後退,方便輪椅族進出。
桃園市建管處總工程師邱英哲表示,依《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規定,無障礙電梯前需保留1.5公尺淨空寬度,若未符合規定且限期未改善,將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對業者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投訴組記者顧美芬/桃園報導)
經輪椅族劉先生實測,當他走出電梯就被ㄇ字型欄桿卡住。
大江購物中心地下二樓電梯門標示優先禮讓行動不便坐輪椅者,卻因欄桿擋道。
大江購物中心事後將地下二樓電梯前ㄇ字型欄桿自原本70公分,經改善後退保留1.5公尺淨空。
桃園市中壢區大江購物中心遭投訴,地下二樓無障礙電梯前有ㄇ字型欄桿擋道。
桃園市陳先生與家人逛大江購物中心,離開前搭電梯到地下二樓,卻發現被ㄇ字型欄桿擋道,不滿拍照上傳臉書。翻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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