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兼任助理薪資低於基本工資半數者可不列入身障進用名額計算的解釋令,勞動部今廢止,教育部、公立大學均表不妥。資料照片
大學兼任助理薪資低於基本工資半數者可不列入身障進用名額計算的解釋令,勞動部今正式廢止,亦即未來公立大學聘用任何一名勞僱型兼任助理,都將增加應進用身障員工人數,估計全年各大學因未足額進用身障者約需多繳近3500萬元。
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表示,若依照身心障礙法規定,公立學校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需達總人數3%,私立學校需達1%,以國立大學估算,整體需進用2000多名身心障礙者,但實際調查後,學校內可進用的身障者僅1000多名。
李彥儀指出,過去多次和勞動部溝通,若學校有足夠身障者能聘用卻進用不足,可依法處理;若學校沒有足夠身心障礙者可進用,卻要接受懲罰,這樣並不合理,勞動部雖依法行事,但應有相關配套,教育部會繼續和勞動部溝通協調。
對於勞動部上述公告,台灣大學主秘林達德覺得非常訝異,並痛批勞動部只依據錯誤決定、做出錯誤決策,只根據少數人的意見,並未跟大學溝通。
林達德強調,過去身障進用規定是透過部會協商決定,現在勞動部只聽少數人意見,未聽取學校聲音、也未了解學校現況就改變決策,這樣朝令夕改並不妥當,對此向勞動部表達強烈抗議。
林達德並指,勞動部認為各校全年因不足額進用須繳交的差額補助費僅新台幣3457萬元,衝擊有限,但台大兼任助理納保1年勞保勞退費用就4000多萬,若恢復身障生進用規定,每年將再增2100萬元支出,全國大專院校怎麼可能僅繳3000多萬元。(劉嘉韻/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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