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委託律師控告縣府環評違法,在法院高舉絕對不住悠活布條。攝影:李育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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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經營14年才補做環評的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2013年底在屏東縣政府審查時,以「有條件通過」做成環評結論;2014年10月環保局再次召開環評會議,修正悠活案的環評結論,確認環評報告經審查,已無破壞環境之虞,無須進入第二階段環評。
屏東縣政府此舉遭環保團體痛批為悠活護航到底,於是聯合當地居民對縣府提起行政訴訟,委託律師詹順貴、簡凱倫提告,要求法院撤銷環評結論。本案昨(19)日在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進行雙方最後言詞辯論,並將於5月10日宣判...(特約記者李育琴/高雄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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