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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黃慧芬
日月光半導體公司3年前因排放廢水污染後勁溪,遭高雄市政府環保局認定日月光因違法排放廢污水獲取1億餘元不法利益並依法裁罰,日月光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抗罰,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於2016年3月22日下午以環保局裁罰金額計算有誤等理由將原處分撤銷,要求市府重為適法處分。這是繼2015年10月,高雄高分院逆轉改判日月光被起訴5人全部無罪,理由是起訴及一審適用法條錯誤,日月光排放廢水應適用《水污染防治法》,但案發時《水污法》對排毒廢水並無罰則,因此判無罪。
這件你知道、我知道的日月光廢水無法定罪的事件,到底問題在哪?
知道3月22日是聯合國訂定的世界水資源日嗎?
自1993年第一屆水資源日開始,2013年正式邁入第21屆聯合國的國際水資源合作年,因此該年水資源日也將水合作訂為主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世界水資源日官方網站中,也概述現今全球所面臨的水資源問題,作為慶典前的重點整理。而2016年的世界水資源日主題訂為:「水與就業」,這是因為我們在工作中與「水」的不斷相遇,不可能避免,不論是直接相關或是間接相關。但,遺憾的是,臺灣在這樣的日子,給了水資源一個最糟的生日禮物。
水與科技業的關係?
提到水與就業的關係,就要看看各行各業對於水的消耗量,科技業耗水量最大的是面板與晶圓廠,廠商每日用水上千噸到數萬噸,以半導體及光電產業製程為例,純水大量用於研磨及蝕刻後的清洗,排放出的廢水多屬酸鹼性無機廢水,經過混凝、沉降、過濾污泥後,再經過酸鹼中和後放流入污水處理場。然而,科技業是耗水的產業,因此,科學管理局雖促使進駐廠商節約用水建立一套屬於科學園區版本的用水回收標準,1999年以後建廠的用水回收率需達到85%以上。但是,以本文主角日月光為例,根據2014年日月光社會企業責任報告書第41頁,他們2014年整體取水量為 18,548,558 噸(台灣南投廠區使用 50,221 噸地下水,其他水源皆為自來水)只有比較2013年 20,045,441 噸取水量減少約7.5%。2014年共回收了約 9,968,002 噸的水(相當於整年耗水量的54%),與2012年的 7,888,780 噸相比,約增加 26%。好吧,那科學管理局說好的用水回收率 85% 到底被放在哪裡?即便用水回收率真的達到 85%,但每年仍需要新供應 2,782,283.7 將近三百萬噸的自來水。
也因此,在2015年科技業者最擔心第三階段限水啟動後,「有錢也買不到水」,調水車幾乎是當時科技產業的共同話題。面板廠群創坦言,如果啟動三階段限水,對產線影響大,除了將動用廠區備用水,也將尋找買水的替代方案;連水回收率達 90% 的友達也表示,一旦進入三階段限水,不排除向外購水,會看限水措施執行方式來評估。業者更坦言,生產「就是有水的需要」,第三階段限水對業者的影響不小,除了動用備用水,屆時還要出動水車。
高雄法院認證的無知
2015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指出,日月光K7廠對廢水、污泥的處理方式也不同,K7廠的廢水是經由廢水處理設施處理後以管線或溝渠排放,不屬事業廢棄物範疇,應不適用有害事業廢棄物的認定標準,因此應適用《水污法》,但因《水污法》2015年2月4日才完成修法,而舊法對於本案的「事業已取得許可文件卻排放含有害健康物質之廢(污)水」行為,並無罰責規定,因此案發時無法可罰。這真的是讓人覺得荒謬......(摘錄 全文請連結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