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菲漁業協定第二次會議,雙方確認協定通報機制具體執行方式,並合作打擊非法漁業。資料照片
台菲漁業協定第二次技術工作小組(TWG)會議今在台北舉辦,台菲雙方確認協定通報機制具體執行方式,及台菲共同合作打擊非法(Illegal,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IUU)漁業達成共識。未來將在該通報機制下,相互通報海上執法資訊,及在菲律賓納卯港(Davao)合作進行我國籍漁船卸魚檢查。
漁業署表示,台菲漁業協定去年11月5日簽署,雙方規範進行漁業執法時,避免使用暴力或不必要武力,同時建立執法合作機制、緊急通報系統及迅速釋放程序,但對於在雙方重疊專屬經濟水域(EEZ)屬於菲國主張鄰接區部分執法事務爭議,仍待雙方進一步諮商解決。
漁業署說,今舉行的第二次技術工作小組會議,進一步確認協定通報窗口資訊及該機制具體執行方式,建立通報格式,以利雙方聯繫窗口迅速瞭解通報內容。由於雙方仍各自闡述對水域執法立場,漁業署會在未來會議中持續溝通。(戴安瑋/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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