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擬廢紅十字會法 王清峰:若有弊端請送法辦

出版時間 2016/03/03
紅十字會今舉辦「公益團體的社會責任與紅十字會法的存廢座談會」,紅十字會會長王清峰(左三)出面反駁流言。許麗珍攝
紅十字會今舉辦「公益團體的社會責任與紅十字會法的存廢座談會」,紅十字會會長王清峰(左三)出面反駁流言。許麗珍攝

針對立委段宜康等提案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以及近來有人攻擊紅十字會財報不透明等,紅十字會會長王清峰今表示,「台南地震後,就開始有流言攻擊我」,如果該會有任何弊端就移送法辦,該會如果有違法亂紀,就請檢舉移送法辦,「我如果有A錢,就檢舉我,否則不要積非成是,混亂視聽。」

紅十字會今舉辦「公益團體的社會責任與紅十字會法的存廢座談會」,邀請內政部、各界專家學者與會,王清峰多次強調,每當國內外發生災害戰亂,各界捐款給該會時,該會總是一再遭到不實指控,但紅十字會接受國內外各界捐款,就是依規定處理,每個救災專案都有「責信報告」,包括311、88風災等捐款,責信報告會交待收支、財務、成果與執行進度,都是用在公益上。她強調,紅十字會沒有拿政府的經費,是獨立的人道組織,不隸屬於任何政黨或政府。

公益團體自律聯盟秘書長陳琬惠表示,紅十字會的財報透明且資訊公開,但每牽涉到黨政金流就會拿出來大吵一次,其中暗藏的是捐款人對捐款組織的信任危機,多數人沒有能力了解並參與複雜的救災過程,於是選擇用捐款方式投入,「當你在捐款時,是否就選擇信任了這個組織?你是否做足功課,知道它值得信任?如果沒有,為什麼要跟著懶人包和八卦版開罵?」她表示公益組織有義務在募款時,說明錢會用到哪裡,但捐款人也有責任在捐款前了解組織是否可信。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社會團體科科長陳永福表示,身為法人的主管機關,之前日本的311地震,當時他是紅十字會承辦人,台灣為日本311賑災,當時網路上某知名人士說紅十字會騙他們,捐款給紅會後,錢竟還留在紅會裡並主張廢除紅十字會法,當時調查後認定並無此事,而是網路鄉民不了解情況,紅十字會法有國家賦予的法定救災責任,和一般民間社團不同,一旦發生戰亂,只有拿著紅會的標誌才能進入戰區救人,台灣長久以來因沒有戰亂,60多年來時空轉變,年輕人不了解歷史背景。

王清峰強調,該會秉持國際紅十字運動七項基本原則,包括人道、公正、中立、獨立等,紅十字會不會區分國民黨或是民進黨執政的縣市,而是有需要就去救助,該會在高雄氣爆與88風災做了那麼多事,紅十字會認真做並沒有偏心。(許麗珍/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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