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先生抱怨他在特賣會中購買的電視棒、鍋子的包裝盒,竟印有「贈品不得轉售」的字樣,令他質疑產品的價值。(陳毅偉攝)(投訴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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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元月,雅光電器在內湖向特力屋租空地辦特賣會,發票並由特力屋票開具。台北鄭先生多次前去,買了電視棒、鍋組、吹風機、吸塵器等,花了1萬多元。他陸續拆盒使用,「我才在電視棒、鍋組的包裝盒子上,看到印有一排『贈品不得轉售』的字樣。質疑業者怎麼會把贈品也拿出來銷售?」
記者去電了電視棒及鍋組的進口商,兩家廠商皆稱會印有「贈品不得轉售」,是接到某品牌家電業者為銷售電視等產品,而訂購了電視棒及鍋組來當贈品。並非由他們提供給雅光做為特賣會銷售的產品。
律師廖芳萱及劉韋德都說,這句「贈品不得轉售」應屬於上述廠商之間的約定,希望拿到贈品的民眾不要再銷售,避免影響門市價格行情,而與消費者較無直接關係。
而雅光電器則說,是因為經銷商在推銷產品時,有些消費者說可以不要贈品,而直接要求產品便宜一些,才會屯積了一些贈品,並於特賣會中出清銷售,而其價格也都比原價打了五折。雅光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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