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工會批評教育部為私校設立減薪巧門。資料照片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舉行記者會,指立法院6月總統公布《教師待遇條例》規範,私校教師準用公校待遇,但教育部的《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草案,僅規定「加給不得低於條例上路前標準」,可能變減薪條款,讓私校將教師薪資打折,高教工會批評此舉等於為私校設立減薪巧門。
高教工會指出,教育部既然明訂私校老師薪水比照國立大學,學術研究費也要比照,但大華科技大學近年調降教師研究費,104學年教師學術研究費打2折,導致每位教師每月遭違法減薪2.5萬元至4.3萬元,甚至有不同意遭減薪的老師今年遭不續聘。
教育部則強調,目前草擬的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草案,並沒有私校減薪條款,而根據現有規定,私校在未與教師協議同意前,不得任意變更學術研究費支給數額,如私校違反規定,教育部將依私立學校法第55條規定,扣減私立學校獎補助款或停止部分或全部班級招生,另待教師待遇條例預計12月施行後,教育部也可同時依該條例第23條規定,處以違反規定的私立學校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且可連續處罰。
對於大華科大扣減教師學術研究費一事,教育部指出,已經在 9月25日及10月22日發函通知該校,依私立學校法第55條規定,列入行政缺失及私校獎補助款扣減事項。(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即起免費看《蘋果新聞網》 歡迎分享
在APP內訂閱 看新聞無廣告 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