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新增華航回應)
針對日前婦人在華航機上產女掀發軒然大波,立委羅淑蕾和葉宜津都強烈要求交通部長陳建宇承諾,要華航向這名機上產女的女子求償轉降安格拉治所衍生的費用。葉宜津說,這名女子很惡劣,懷孕36周還搭機,在機上產女,此風不可長,丟臉丟到美國去。陳建宇表示,會請華航研議追償衍生的相關費用。
羅淑蕾指出,婦女在華航機上生女是很自私的行為,為了女兒能取得美國籍,懷孕36周還搭機,她質疑在旅客報到的所有檢查過程中有沒有確實落實?華航為此事件,轉降安格拉治,增加的費用必須向這名婦人求償。華航最大的股東是政府,這名女子在機上產女,華航轉降安格拉治增加的費用不應由全民負擔。
葉宜津則表示,這名婦女很惡劣,懷孕36周還搭機,此風不可長,旅客經過安檢要脫大衣,36周的肚子看不出來嗎?安檢有缺失,要好好再加強。華航還要負擔因為婦人無知和私心造成的損害,丟臉丟到美國去,她要求增加的費用負擔包括轉降的油費、降落費、機場服務費,以及機上二百多人的行程因這名婦人而耽擱,華航必須這名女子求償。
陳建宇表示,根據IATA(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規定,懷孕32周至36周搭機要取得適航,超過36周就不能搭機。航空公司在面對懷孕旅客時,都會查詢,確切詢問,但有些客人不會告知,這種行為絕不鼓勵,懷孕婦女搭機重點在母子之間的安全,未來這一類旅客搭機有增加的額外費用,會請華航考慮追償。旅客的民事責任跑不掉,刑事責任還要再研議。
對於立委要求華航必須向在機上生女的旅客求償轉降安格拉治所衍生的費用,華航回應表示,全球航空保險理賠規範涵蓋旅客因病轉降所增加的費用,若因旅客規避提供適航證明而導致轉降所衍生的費用支出,將建議保險公司代位求償。有關10月7 日台北─洛杉磯航班因1名旅客機上生產轉降安格拉治,所衍生的相關費用,正由保險公司核算中。
華航強調,懷孕旅客在搭機前應徵詢醫生,以自身及胎兒健康為最優先考量。華航接受懷孕未滿32周或距離預產期8周以上身體健康的孕婦,視同一般旅客搭乘;32周以上須出具醫生適航證明。相關規定可參考官網說明:
(http://www.china-airlines.com/ch/svcs/a4a9a809-d0de-4ada-8856-a4bec67491e3.html)。 (陳如嬌/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10:13
更新時間: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