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勞工直聘程序 未來可望簡化

出版時間 2015/08/26


國內目前約有近900名泰國勞工行蹤不明,勞動部昨赴泰國曼谷出席第17屆台泰勞工會議,未來逃逸泰勞若無法繳納罰鍰、收容等,將由泰國協助解決;另外雙方也同意將簡化直接聘僱程序,1個月後討論具體作法。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泰國同意勞工到台灣工作前會進行講習,加強向泰國勞工宣導行蹤不明罰則,以及若未查獲非法僱主及非法仲介,須由行蹤不明勞工支付收容、遣送費用。如泰國勞工應負擔但無力負擔時,泰方同意由泰方駐臺代表處協助泰國勞工支付罰款、收容及遣送等費用。

發展署說,另外雙方也達成共識,雙方同意簡化直接聘僱申請所需相關文件,共同協助僱主以直接聘僱方式聘僱泰籍勞工,及加強推動專案直接聘僱,並於會議後1個月內,由雙方工作層級共同討論具體作法。

另外泰國也建議希望取消外籍勞工在台工作年限,以及3年期滿需出國1日等規定,以降低仲介費用負擔。發展署說,因已有立委提出修法,發展署將加強與立院溝通,加速通過修正法案。(唐鎮宇/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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