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學生今召開記者會指控校方違反勞動權益。許敏溶攝
政治大學《政大校訊》學生記者不滿校方發薪方式及控制新聞言論,今和政大學生勞動權益促進會與政大研究生學會出面,控訴校方違反勞動權益以及新聞自由,要求校方承認學生記者有勞雇關係;政大指出,學生記者著重學習與經驗傳承,是否有勞雇關係將由專業主管單位認定。
隸屬政大秘書處的《政大校訊》,每年公開招募學生報導校內活動及各處室新聞,並以論件計酬方式發放稿費,《校訊》記者分為實習記者、記者與資深記者,每字稿費從0.58至0.8元。但曾任《校訊》的政大碩士生徐子為說,稿費和業界每字1至1.5元,相對偏低,但規定記者有負責採訪處室,自己曾經因為未到而事後被活動負責人來信責罵。
政大學生勞動權益促進會代表林奕志認為,政大宣稱給《校訊》記者是稿費及工讀金,只想規避勞雇關係,但從校方對《校訊》記者是上對下的雇傭關係,應適用勞基法,不能以學生並未和校方簽署契約,成為校方規避的手法。
政大回應說,給予《校訊》記者的稿費及工作費用,都是根據「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等相關規定支應,而校方招募《校訊》記者,出發點是提供學生參與新聞採訪寫作的實作機會,著重經驗傳承與學習,團隊各項工作原則是由學生團隊討論訂立,沒有干涉新聞自由,若學生認為要以更嚴格標準認定雇傭關係,校方尊重,將檢送資料送專業主管單位認定,若認定確有雇傭關係也將依規定辦理。(許敏溶╱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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