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資報導】成龍濕地保育級別未定 火葬場開發步步進逼

出版時間 2015/04/10
成龍村多水多湖,重要濕地身分未公告,面臨開發威脅,當地居民成立自救會表達濕地不願變屍地的訴求。
攝影:廖靜蕙
成龍村多水多湖,重要濕地身分未公告,面臨開發威脅,當地居民成立自救會表達濕地不願變屍地的訴求。 攝影:廖靜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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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口湖鄉公所提議在成龍村蓋火葬場,因選址距離成龍濕地不到百公尺,當地居民擔心產生的污染將殃及以濕地為首的養殖產業,不但成立反火葬場自救會,更質疑鄉公所何以要將濕地變「屍地」?

僅具「暫定」地位  開發隨伺在側

儘管《濕地保育法》已上路,成龍濕地和其他40處過去核定的地方級重要濕地,都只具備「暫定」地位,需地方政府進一步提報、才能由中央公告。

雲林縣農業處森林保育科科長陳炳坊表示,成龍濕地公告面積為171公頃,其中40公頃私人土地,由農委會林務局以每年每公頃54,000元承租,任其自然演替,並由民間團體觀樹基金會長期社區陪伴、營造,維護了自然景觀以及人文脈絡。

事實上,成龍濕地是行政院核定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彰雲嘉沿海保護區計畫」之一般保護區,也是中央核定公告的地方級國家重要濕地,《濕地保育法》上路後,原核定為地方級國家重要濕地,視同第12條「地方級暫定重要濕地」,並予「檢討」;評定期限,則由內政部營建署定之並分批公告。

全國共有41處暫定地方級重要濕地,內政部營建署已於上個月函文調查完畢,成龍濕地是由雲林縣政府及口湖鄉公所提報,鄉公所農業處表示,未收到營建署公文,也不知道鄉內兩處濕地(宜梧、成龍)是否會公告為國家重要濕地。

陳炳坊表示,成龍濕地公告為國家濕地,牽涉到民眾權益,縣府雖希望能維持濕地功能,卻必須從中取得平衡,因此尚未有定論...(特約記者廖靜蕙/台北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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