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UBER合法化? 計程車業者反對

出版時間 2015/01/12
中華民國運輸學會舉辦「UBER在台營運及市場定位」座談會。洪敏隆攝
中華民國運輸學會舉辦「UBER在台營運及市場定位」座談會。洪敏隆攝

(更新:新增UBER回應)

中華民國運輸學會今天舉辦「UBER在台營運及市場定位」專家學者座談會,原答應出席的UBER缺席,與會的計程車業者強調「不排斥競爭,但不能是不公平的競爭」,多數交通學者則認為,UBER的需求若是民眾需要,應趕快給予合法化,但應朝落實共乘制度、偏鄉及社群服務。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王穆衡說,研議針對特定地區的分眾市場,但合法執照不能夠放寬到全國。
 
中華民國運輸學會理事長羅孝賢說,今天會議在各方取得平衡點,形成共識,很遺憾UBER選擇缺席。
 
逢甲大學運管系副教授李克聰說,UBER在台灣經營一段時間,終於被注意,就是因為有需求,全世界在部分地區可以生存,就要探討在台灣是否可以生存,在監理法規規範範圍下,用什麼方式生存。
 
李克聰說, UBER在台灣還沒做到真正共乘,舉例曼谷幹道公車是利用機車來接駁,背心代表服務範圍,這塊服務里程太短,計程車不會抗議,UBER若專門做一塊,有正面助益,現在UBER只做大台北服務地區,若能服務偏遠地區,並結合社群力量,例如幫家長接送小孩,轉型為服務社會的社群力量。
 
交通大學運輸與物流管理系教授王晉元說,偏遠地區沒有在地計程車,若讓UBER可以結合當地白牌車,也可以讓原住民有工作,服務目前計程車無法到的地方  找到共榮共存方法。
 
逢甲大學運管系教授林良泰說,UBER若是民眾需要,應趕快給予合法化,過去台灣大車隊突破過去計程車經營模式,不用怕震撼彈,解決三個問題,「人」駕指的品質、「車」保障安全合法可走」,「費率」制定因時因地因人制宜訂定費率。
 
警察大學交通系教授蔡中志則持反對意見,他認為10幾年來計程車司機管理制度已經漸漸健全,犯罪減少,新的東西當然要學,但UBER有沒有創新?如果沒有,只是違法要賺媒合的費用,自己計程車可以做  就應該趕快讓其消失,不能任由白牌車攬客。
 
台灣大車隊董事長林村田說,計程車供過於求,政府認為UBER違法,也讓其做了一年,如果UBER可以做,台灣大車隊也要做,有UBER司機告訴他,UBER收2成媒介費,原本一個禮拜匯錢給司機,現在拖到一個月,如果政府說可以做,台灣大車隊馬上做,且只收百分之5媒介費,計程車業者不排斥競爭,但不能是不公平競爭。
 
台北市計程車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王明雄說,UBER擾亂計程車及租賃業原始平靜的界線,UBER自稱科技創新,是資訊服務業,但這些6、7年就在台灣發展,但UBER比計程車更重視使用者的體驗與感受,對駕駛人要有評分機制,以星等判定是否應該淘汰,應該要學習。
 
消基會副檢驗長鄧惟中說,新的工具很聰明利用蒐集到的資訊分析,對消費者來說,保險金額不足外,沒有不利的面向,受害最大是政府威信。
 
王穆衡說,UBER在世界各國部分可以成功,是因為需求大於供給,但國內計程車營收調查,都不到3萬元的水準,供給大於需求,UBER影響結果是造成計程車業供需失衡。交通部正研議分眾市場跟大眾市場有沒有能夠區別,例如偏鄉或科技園區,創造只有適合那些地區存在,但合法執照絕不能放寬到全國。另新興的跨國網路平台問題,不是只有UBER,其他如日租套房,也都出現逃避該守的法律制度。

UBER表示,很感謝中華民國運輸學邀約,但因8日才收到邀請,因今天上午主管已另有行程,無法臨時調整,先前也未允諾會出席。UBER強調,一直以來希望此共乘平台能讓全台民眾受益,不僅是都會區,也包含交通不便的偏遠城鄉地區,當居民們必須前往大眾運輸工具無法抵達的城市外圍時,可以利用 UBER 舒適接駁,感謝與會者寶貴意見,期待未來有機會與各方進行更深入的討論與溝通。(洪敏隆/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13:01
更新時間:19:28


 UBER
台灣大車隊董事長林村田(左一)反對UBER合法化。洪敏隆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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