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偷吃香蕉?家樂福二度解僱工會幹部

出版時間 2014/06/21
家樂福傳出因工會幹部偷吃香蕉而遭解僱。圖非當事香蕉。資料照片
家樂福傳出因工會幹部偷吃香蕉而遭解僱。圖非當事香蕉。資料照片

大賣場龍頭家樂福再傳勞資爭議。家樂福樹林店上周以偷吃水果、出清低價水果為由,無預警開除3名工會幹部,其中工會理事長已第2度遭解僱。遭解僱員工昨強調,是依職權出清瑕疵水果和測試品質,資方根本是打壓工會,將提抗議;律師也認為資方恐站不住腳。但家樂福回應,勞工罪證確鑿,不會改變解僱決定。
 
家樂福樹林店上周以「偷吃水果」、「商品高價低標」為由解僱3名工會幹部,消息在網路上引發熱議,網友直呼:「太超過!」遭開除的家樂福樹林店工會理事長陳明德今天說,上周一他將數顆瑕疵奇異果,以出清價格賣給李姓工會幹部,遭家樂福報警指控兩人圖利,資方還出示錄影畫面,指他在賣場偷吃香蕉,並指控另一名徐姓工會幹部偷吃榴槤,上周四通知將3人開除並提告,且不給資遣費。
 
陳明德說,他吃的是放在報廢籃中的水果,且公司規定營業員本來就能試吃、了解水果是否有爛掉或過熟等品質問題,並自行判斷水果是否有瑕疵,調整價格出清。
 
這已是陳明德在家樂福工作11年來第2次遭解僱,他在2010年時曾遭資方以曠職、以下犯上等理由開除,但後來訴訟時資方敗訴,陳復職。陳說,過去工會曾多次檢舉資方違反安全衛生及勞動法令等,資方這次明顯是挾怨報復,工會將提勞資爭議調解,也擬抗爭。
 
家樂福公關經理何默真回應,這3人的違法行為罪證確鑿,公司有證據,解僱決定不會改變,也會提告,「不是針對工會幹部」。
 
律師廖芳萱說,若犯行金額不高,員工又是資深員工,僱主過去若發現員工吃水果不符公司內規,又從未通知要求員工改善,現以「情節重大」為由,不經預告直接解僱員工且未發給資遣費,上法院恐怕站不住腳。(唐鎮宇/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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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樂福樹林店又傳勞資爭議。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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