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填海造島 環團憂汙染地下水

出版時間 2014/05/19
環團反對廢棄物填海造島,擔心污染地下水。洪敏隆攝
環團反對廢棄物填海造島,擔心污染地下水。洪敏隆攝

環保署研擬《區域性環境保護設施計畫》納入內政部《全國區域計畫》修訂版,草案規劃在台灣「既設之商港」或「濱海工業區」範圍以廢棄物填海,填海面積計畫達877.7公頃,環保團體今在公聽會前於環署前召開記者會,質疑環署僅提側堤防滲漏工程防護,沒有施作底部防滲漏工程,恐將污染地下水。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說,填海預定範圍可能選定的是「彰濱工業區的線西區及崙尾區」及「高雄小港南星計畫區擴大範圍」,由於彰化8成自來水都是地下水,彰化海岸又多為砂質,掩埋煤灰、爐石及廢棄物極可能污染地下水。

彰化醫界聯盟執行秘書楊筑鈞說,彰濱廢棄物填海預計範圍達87公頃,就佔整個計畫十分之一,但現行法令只有陸地掩埋廢棄物有規範,未來填海是要以什麼標準審查環評是否可行?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常務理事楊澤民說,日本所定義的安定型廢棄物是「廢塑膠、廢橡膠、金屬屑、玻璃屑、陶瓷屑、黏土」等,環保署卻是將重金屬含量高的「煤灰、焚化底灰、飛灰及汙泥」等也列為安定型。廢棄物填海5年、10年或許可行,但20、30年後呢?美國已有感染地下水,傷害居民,美國因此立法規範,以嚴格的乾式且於具複合隔離層的掩埋處填貯煤灰。(洪敏隆/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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