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新聞】離譜校規 戀愛大過檢舉大功

出版時間 2013/11/19

【動新聞/綜合報導】學生談戀愛會被記大過?對國家元首不敬要輔導轉學?升旗態度不嚴肅會被記警告?民進黨立委鄭麗君、尤美女今與人本基金會今開記者會,痛批部份校規「實在太超過」。
 
立委發現的離譜校規包括:有學校規定,如果在學校裡吃口香糖要記小過;有學校規定,不管天氣多冷,一定要氣溫12度以下才可以穿自己攜帶的外套,且教室內不能穿,否則要罰站。
 
也有學校禁止在校內丟水球、或在人臉上抹奶油、刮鬍泡,如果烤肉要記警告;學生如果戴著耳機走路,也會記警告。最誇張的是有學校規定,如果交男女朋友要記大過,幫男女同學代為傳遞書信、禮物,也要記小過。甚至還有學校規定,如果檢舉同學談戀愛,不只可以記大功,校長還會給你200元獎勵。
 
面對這些離譜校規,不僅立委大罵讓校園仍停留在戒嚴中,民間團體也認為,學校把學生當犯人,實在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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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校規」成為民主法治的反面教材」記者會。周永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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