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家香3款切結油品標示不符 函送法辦

出版時間 2013/11/03
惠家香所生產的胡麻油。 翻攝照片
惠家香所生產的胡麻油。 翻攝照片

【吳詠平/桃園報導】桃園縣惠家香實業有限公司所製造3款油品,被衛生局驗出標示不符,以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函送法辦。

衛生局表示,惠家香3款油品分別是「純胡蔴油」為90%黑芝麻油、10%大豆油調合而成,「100%寶力士特優葵花油」是51%葵花油、49%大豆油調合而成,「苦茶油」則是苦茶油及大豆油以2:1比例調合成,卻標示「純苦茶油」。
 
 業者於10月30日查核時為這3款產品切結,保證無摻偽、假冒之情事。衛生局為保障民眾食品安全,強調打擊不法食品決心,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函送桃園地檢署法辦,並要求業者回收這3項油品。
 
 衛生局再次提醒縣內各食品製造業者,主動檢視自家產品是否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如經查證涉及攙偽、假冒者,將從重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送法辦,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800萬元以下罰金。 

惠家香的苦茶油。 翻攝照片
惠家香的葵花油。 翻攝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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