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機車、自行車傻傻分不清楚 小心觸法挨罰

出版時間 2013/08/01
圖為遊客租賃電動自行車。李卉婷攝
圖為遊客租賃電動自行車。李卉婷攝

 
【李卉婷/屏東報導】近年來,墾丁地區爲了因應年約六百萬名遊客到遊,出租電動車的店家增加,電動車因店家懸掛免駕照、可以不用戴安全帽,吸引許多自由行遊客租賃,但恆春分局交通安全組長李泉奇表示,電動車系列有分三種,遊客若沒分清楚就租賃上路,則可能觸法受罰。
 李泉奇說,電動車分為電動機車、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三者之分在於電動機車有懸掛牌照,駕駛者應比照騎機車模式,後兩者沒有懸掛牌照,雖名為自行車,仍希望遊客能保護自身安全,著安全帽再上路。若由客還沒分清楚就租賃上路,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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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遊客租賃電動自行車。李卉婷攝
電動車租賃方式。李卉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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