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寶精品商品標示 近8成違《商品標示法》

出版時間 2013/05/07

台北市法務局消保官室、商業處今天召開記者會,今年首度稽查珠寶店、精品店及知名百貨專櫃商品標示,20家共49件商品,有16家共39件不合格,即近8成不符《商品標示法》。
 
商業處表示,依法首次不罰鍰,給45天改正期仍不改正,可罰2萬至20萬元。
 
此次抽查,僅卡地亞、天華珠寶、嘉隆國際精品、將哥珠寶合格,另16家,如微風廣場潔瑩(Dazzling水晶手鍊)僅有材質中文說明、鎮金店主要成份及淨重均以英文標示、喬治傑生(GEORG JENSEN)僅給英文說明書全無中文、文森保羅(此次其商品「真愛密碼」被查)均未標示製造商名稱地址電話與商品原產地等。
 
其他傳統精品珠寶店因專賣熟客,商品未標製造商資料、原產地及製造日期,甚至有部分店家未標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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