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遭燒傷延誤就醫 署金還要患者搭計程車

出版時間 2012/11/21
翁父在議會召開記者會陳情醫療疏失,差點害死兒子。王中聖攝
翁父在議會召開記者會陳情醫療疏失,差點害死兒子。王中聖攝

金門縣1名翁姓國中生9月意外遭火紋身,全身41%燒燙傷,署立金門醫院未有燒燙傷中心加上拖延至隔日才後送,翁生轉診抵達三總沒多久,因休克病危。家屬今天痛批,「醫師冷漠、醫院草菅人命」;金門縣衛生局長陳天順說,也認為院方處置方式不對;院方僅在網路發公告回應。

陳天順說,全身達二、三級10%燒傷,即符合緊急後送條件,相關程序有改善空間。

翁男父親泣訴,兒子因全身41%燒燙傷需要緊急後送,醫師竟回,「要腦中風或心肌梗塞才符合條件」,只能搭乘民航機轉診,導致隔日送到三總時,兒子幾乎「已經無意識了」。

講到激動處,翁父也痛批醫院沒有同理心,居然要病患自己找醫院,甚至連指派救護車都省了,要求病患自行搭計程車就醫。

署金僅在醫院網站公告當日處置情形,強調「醫病關係並無不愉快,醫護人員絕非冷漠相待」,因「救護車比較貴」才建議病患搭計程車。

署立金門醫院在官方網站回應,因為救護車較貴,所以建議搭計程車。翻攝畫面
翁生燒燙傷圖。家屬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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