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評估新制ICF將上路 30萬人受影響

出版時間 2012/07/04

身障評估新制ICF下周三(11日)將正式實施,內政部長李鴻源說,新制會改由鑑定團隊評估身障者的需求,決定提供哪些服務,從今年到104年7月將只對新申請、重新申請、到期重新換發這3類人實施,預估3年約有2、30萬人須使用新制。
 
永久有效的身障手冊者會等到104年7月之後才開始適用。內政部社會司司長簡慧娟說,未來身障者要申請身障證明,要在戶政市公所領取申請表和鑑定表,勾選需要的服務後,到鑑定機構進行鑑定和需求評估,最後再由各縣市社會局決定核可哪些服務。
 
服務包括,停車位識別證、居家照顧、居家復健等。殘障團體擔心,身障者受限於語言溝通等問題,有些真正的需求可能不會被評估出來,呼籲身障者勾選全部的需求,再交給鑑定團隊評估。
 
簡慧娟說,這種方式「尊重」,但若全部需求都勾,核發身障證明可能也需要較長的作業時間;衛生署副署長賴進祥說,全台目前有238家專責醫院可處理鑑定,其中有90家可同時處理鑑定和需求評估,民眾如有疑問也可撥打1957專線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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