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飯店。翻攝微博
人喝醉被抬進飯店後意外身亡,人死了是誰負責?
據中國《澎湃新聞》13日報導,中國安徽省馬鞍山市當涂縣一名女子阿娟,2020年8月31日和6名朋友們一起吃宵夜。當中阿娟的一名朋友拿出白酒,和阿娟一起飲用,兩人就這樣醉倒了。喝醉的朋友被送到了醫院,而喝到無意識的阿娟,被其他朋友送到了飯店。
當中另一名朋友管某,用自己的身分證帶著阿娟在飯店開了一間房,大家把阿娟抬進房間後離開,留下管某和阿娟。隔天上午5點,管某發現阿娟嘴唇發紫、口中有嘔吐物,送醫後搶救無效身亡。經診斷,阿娟死因為急性酒精中毒死亡。
事發後,阿娟的家人一口氣把當天出席的朋友和飯店告上法院,要求賠償100多萬人民幣(約439萬台幣)。
飯店認為,阿娟的死跟飯店沒有因果關係,飯店認為他們對入住顧客做了住宿登記,認為並未對阿娟做訪客登記這點有過錯,但只違反行政機關對相關行業的管理規定的過錯,和阿娟的死無關。
當地法院一審判決,阿娟的朋友和阿娟一起吃飯、喝酒,雙方就形成了一種民事上的法律關係,有互相規勸、提醒、照顧的義務。若共同飲酒的人未盡到以上義務,則視為一種不作為的侵權行為,需要承擔法律後果。所以這6名朋友須共同承擔30%的責任,依責任程度,每人賠償的金額從4千元人民幣(約1.7萬元台幣)到11萬元人民幣(約48萬元台幣)不等。
飯店部分,法院認為飯店未對阿娟做登記、查驗身分證,又放任阿娟的朋友把無意識阿娟抬入房間,沒有盡到消費者的安全保障義務,屬於不作為的侵權行為,應承擔10%的賠償責任,約9萬元人民幣(約39萬元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