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飼養猛犬當成寵物,外出蹓達時若飼主未能適當控制猛犬活動,可能對其他路人造成傷害。路透
南韓寵物犬飼主帶著愛犬外出的時候,不僅必須替愛犬拴上繫繩,還得牢牢控制繫繩的長度!南韓農林畜產食品部日前公告修法內容,寵物犬繫繩長度不限,但愛犬與飼主在戶外的距離上限為2公尺,違者將面臨最高50萬韓元(1萬1631元台幣)的罰款,以助猛犬相關傷害事件的受害者儘速獲得賠償。新規昨(2/11)起生效。
南韓KBS電視台報導,農林畜產食品部9日公布《動物保護法案》修訂版新增規定,寵物犬的飼主必須積極主動控制愛犬的行動,以防令他人受傷。此外,飼主必須好好控制繫繩的長度,與愛犬之間的距離不得超過2公尺。
不過,飼主使用的繫繩長度如果超過2公尺,也必須設法遵守這條新規定,例如飼主可以用手抓緊繩子的中段以縮短人、犬之間的距離。
昨起生效的新規定還包括,飼主與愛犬置身於公寓大樓或有眾多住戶建物的公共區域時,必須抱起愛犬或者拉緊繫繩,以免狗狗引發任何意外狀況。所有寵物犬也必須配戴名牌,名牌須列出飼主與飼主聯繫電話等資訊。違者初犯處以20万韓元(4653元台幣),二犯罰30萬韓元(6980元台幣),第三次違規就罰50萬韓元。
農林畜產食品部明列的猛犬包括土佐犬、美國比特鬥牛犬、美國斯塔福德郡㹴犬、斯塔福郡鬥牛㹴犬、羅威納犬與其他相關混血品種犬。
除了特別針對寵物犬飼主制定新規,本次修法內容也納入動保相關條款。殘殺動物者,最高處以3年監禁或3000萬韓元(近70萬元台幣)罰款;修法前的最高刑期是2年。替國家組織效勞的工作犬,包括警犬、軍犬,還有其他服務犬,不得用於動物實驗;以往南韓全面禁止學校進行動物實驗,修法後,經由倫理委員會審核獲准的動物實驗可以執行。(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發稿: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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