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總檢察長辦公室公布影片,顯示瓊斯在身上狂撒乾洗手,遭電擊後成火球的驚恐過程。翻攝紐約州總檢察長辦公室網站
美國紐約州一名男子在去年10月喝醉後大鬧警局,先是脫掉上衣,隨後又拿乾洗手在身上、頭部大量噴灑,當他遭警察以電擊槍制伏時,頭部、身上突然起火燃燒,最後不幸身亡。紐約州總檢察長辦公室7日公布警局大廳的影像畫面,還原事發驚恐過程。
影像畫面顯示,29歲男子瓊斯(Jason Jones)在去年10月29日,喝得醉醺醺地進入警局鬧事,還拿起警局用來消毒的乾洗手,狂倒在自己的頭上、身上。三名警員上前想要逮捕他,其中一人拿出電擊槍指著已退到鏡頭外的瓊斯,不久後畫面下方突然冒出火光,只見瓊斯跌跌撞撞地往前衝,上半身包括前胸、後背、頸部和頭部都冒火。警員顯然也被嚇一大跳,紛紛後退,兩人躲入其他房間內,另一人則躲在大廳轉角。
當時瓊斯痛得在跪倒在地,先是在地上打滾,待身上火焰熄滅後,又持續拍打頭部和頸部的火焰,約10秒後才全部熄滅。警員這時才又出現,而瓊斯上半身明顯可見燒傷造成的紅腫。又過了約15分鐘救護人員才出現,將他以擔架送醫。
根據當地媒體報導,瓊斯在使用呼吸機 47天後死亡,死因是肺部嚴重燒傷,無法吸收氧氣。報導也稱,瓊斯當時本來在警局附近的一家酒吧喝酒,因警方到場處理騷亂引發他的不滿,他因而走到警局與警員對峙。
他家人的委任律師指出,當時瓊斯在警局「手無寸鐵,沒有威脅任何人,而警察用5萬伏特的電流擊中他,並使他身上起火燃燒」,在他變成火球時,「警察沒有幫助他,而是跑出去,關上門讓他燒。」
報導引述一名專門培訓警員的執法專家說,警察不可以對接觸易燃液體的人使用電擊槍,且應該在瓊斯著火後,立即試圖幫助他。 (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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