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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一名新瀉市立小學的59歲男老師,因為付錢給女高中生進行性行為,被控違反兒童買春和兒童情色禁止法,該案在8月1日於新瀉地方法院進行一審,而男老師坦承犯案。
據《讀賣新聞》報導,起訴書指出,2020年8月22日,男老師在新瀉市一間飯店,給當時17歲的女高中生50萬日圓(約12.5萬新台幣)現金後啪啪啪,並且將性行為過程拍成7段影片,放在電腦硬碟內保存。
檢察官指出,該名男老師是在社群網路上認識女高中生,而這名男老師從15年前開始,就在社群網站上結識女性,並給對方現金後做愛。(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