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名男子在8年前試圖殺害已婚大馬女友不遂,之後竟伺機性侵她,之後被判監7年打6鞭;沒想到現在又對新交往的越南女友A動粗,A女報警「告密」揭發他身上有「槍」,10日被判囚4個月並罰款3000新元(約新台幣6萬1361元),由於男子表示無法償還罰款,改以坐牢2周代替。
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這起暴力糾紛發生於去(2020)年11月26日晚上10時30分,這名30歲的男子歐文豪(譯音)與越南籍女友A搭計程車回家,期間因不滿A女當「酒促妹」要她辭職,兩人發生爭執吵架起來又大打出手,歐男竟出手拉扯A女的頭髮並造成她身體受傷。
A女抵達住處後報警,並告訴警方歐男擁有1支「類似蘋果手機」的「眩暈槍」,他們在搭計程車時,歐男曾拿出這把「槍」,用它讓她「保持安靜」。
報導中說,警方在當晚就從歐男背包中搜出了這把「眩暈槍」,並將歐男逮捕,歐男當時辯稱它是「訊號干擾器」,但無法向警方解釋它的用途,後來才承認這是他在去(2020)年8月以20新元(約台幣410元)網購來的「眩暈槍」,理由是「為了自衛」。
控方表示,歐男在2015年就曾被判坐牢7年與鞭刑6下,現在又再次犯案,還多次帶「眩暈槍」到公共場所去,並對女友施以暴力,請法官判歐男4個月囚禁與罰款。
歐男向庭上求情時表示「懇請法官輕判」但卻全程面無表情,法官最後判歐男坐監4個月與罰款3000新元(約台幣6萬1361元),被告因無法償還罰款,將以坐牢2周代替。
報導中說,歐男曾在2013年6月24日犯案,當時22歲的他因不滿同居的已婚女友B要分手回大馬與丈夫復合,於裕廊西61街的組屋內試圖殺害B女,不但對B女掐頸、用枕頭壓嘴要讓她窒息,之後想要藏「屍」行李箱時發現B女沒有斷氣,再對B女灌芳香劑施毒,並在B女昏迷時性侵她。
事後,歐男又用刀割B女手腕與腹部,再自己割腕並喝下芳香劑,還吃發燒藥,「企圖自殺」,他最後被判監7年打6鞭。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