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法院要求AZ藥廠今年9月底前應出貨8020萬劑疫苗,AZ稱6月底就能達標。路透
全球疫苗供不應求,歐盟與阿斯特捷利康(AstraZeneca,AZ)藥廠因新冠肺炎疫苗交貨時程問題鬧上法院。比利時法院周五(6/18)裁定,AZ藥廠延遲出貨,嚴重違反與歐盟的合約,下令AZ藥廠在未來3個月內應遵守交貨期限,少一劑就罰款10歐元(約新台幣330元)。
美聯社報導,據歐盟與AZ藥廠合約,AZ藥廠應在今年上半年交付3億劑疫苗予歐盟,但AZ後來評估只能交1億劑,歐盟因此提告要求AZ今年6月底前至少應交1.2億劑、9月底前交滿3億劑。
比利時法院周五裁定,AZ藥廠應在簽約日至今年9月27日前交貨8020萬劑,遠低於歐盟要求;且AZ藥廠先前已出貨7000多萬劑,意即在期限前只需再交貨約1000萬劑。
AZ藥廠表示能夠在6月底前就能達標,自認在這次訴訟中取得勝利;AZ副執行長(Jeffrey Pott)稱,AZ完全遵守與歐盟達成的協議,並會繼續專注於供應疫苗。
歐盟也自認勝訴,聲稱法院也要求藥廠應遵守交貨時程,7月26日前交貨1500萬劑、8月23日前交2000萬劑、9月27日前交1500萬劑;若未按期交貨,每少一劑將罰款10歐元。歐盟執委會主席范德賴恩(Ursula von der Leyen)表示,這項裁定認證了歐盟的指控,即「AZ沒有履行合約中的承諾」。
法院的裁定讓兩方都自稱勝訴,但實際上歐盟未能如願讓法院強制AZ在6月底前交付1.2億劑疫苗,而法院也指出AZ藥廠似乎不夠努力達成按時交貨。AZ執行長蘇博科(Pascal Soriot)先前表示,延遲交貨給歐盟的原因,在於其英國生產基地製造的疫苗,必須依約優先提供給英國居民。(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