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前社長戴自更涉貪,傳被當局凍結存款。翻攝微博
中國微信近日流出一份疑似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上周五(7日)發出的執行裁定書,以敢言著稱的中國媒體《新京報》,前社長戴自更涉嫌收受賄賂,被凍結約1633萬元人民幣(約7058萬元台幣)的銀行存款,不過判決書中未有提及是否涉及監禁。裁定書又指,凍結的款項仍不足履行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時,則會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戴自更的其他財產。
根據坊間傳言,在《北京青年報》前社長張延平今年3月被查時,法院就已對「戴自更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傳言稱戴自更一審被判8年,但該消息至今未得到官方證實。
早於2019年6月,北京市紀委監委發布消息,戴自更被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去年3月,北京市紀委監委通報戴自的「控罪」將其雙開,除了經濟罪行,最引起外界興趣的是,戴自更被指「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偽造身分證件,利用職權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當時的通報並沒有交代有關控罪的詳情。到了4月,戴自更被起訴。一年後法院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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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自更曾在《光明日報》任職,之後並出任《新京報》社長、總編輯,及後擔任北京文化投資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
今年3月,張延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張延平自1998年9月至2002年4月任北京青年報社總編輯;2002年4月至2018年4月,任北京青年報社黨委書記、社長。2018年4月退休。據傳,與張延平先後被帶走的,當時還有另外一家京城前知名報館的一把手,不過該消息至今也未經官方證實。(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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