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在泰國殺妻詐保險金判無期 上訴後法院改判死刑

出版時間 2021/04/27
張姓男子(左)帶妻子(右一)去泰國旅遊,卻把妻子殺害。翻攝微博
張姓男子(左)帶妻子(右一)去泰國旅遊,卻把妻子殺害。翻攝微博

中國天津男子張軼凡2018年10月在泰國普吉島殺害妻子,疑似圖謀詐領妻子的保險金,之後他在泰國受審遭定罪、初審判處無期徒刑,妻子的家屬不服判決,委託律師上訴,普吉中級法院決定改判死刑,張男打算向最高法院上訴。

泰國中級法院今年1月就已改判死刑,但因為疫情影響,在獄中的張男直到3月2日才經由視訊對話得知他被加重判刑,律師昨天(26日)才收判決書,也首度讓判決書重點曝光。

張男2018年10月29日帶妻女同遊泰國,在旅館內殺死妻子小潔,謊稱妻子在游泳池溺斃,但張男在出發前不久才用妻子名義買了鉅額保險,引起懷疑,最後被泰國警方逮捕。

張男在泰國法庭出庭模樣。翻攝鳳凰新聞

中國鳳凰新聞報導,長達32頁的判決書舉出中級法院改判死刑的4點原因,第一,被告聲稱不是故意殺死妻子,但妻子家屬說她自小善泳,她溺斃的泳池水深只有130-140公分,死者可以在泳池中站立,受害人很難死於泳池。 第二,被告起先一直說謊,警方拿出證據,他又改口聲稱,因為妻子不斷抱怨,雙方發生激烈爭吵,他才失去理智,在泳池傷害妻子。但他承認多次把妻子的頭按在水裡,甚至最後一次長達3分鐘,等妻子昏迷了才會到旅館房間,過了20多分鐘才把妻子從泳池拖出,法官認為他聲稱因激烈爭吵而無意識害死妻子,「激情殺人」的說法與行為不符合。

第三,被告聲稱沒想詐領保險金,但他在出事前不久連續多次幫妻子購買鉅額壽險,總金額超過2千萬人民幣(約8814萬台幣),所需繳交的費用遠超過他與妻子的收入,違背常理,而且受益人都是張男自己,妻子的父母毫不知情,張男投保過程還偽造收入證明,偽造妻子簽名。

第四,張男的岳母控訴他殺了妻子後,還匯款給網紅直播主「打賞」30萬人民幣,張男未否認曾匯款,但辯稱是請人家幫忙宣傳自己,法官認為根本不可信,被告開銷超過他的收入,更顯示他圖謀保險金。

張男的案件2019年1月24日在初級法院宣判,張男蓄意謀殺罪罪名成立,但最終量刑時為他減刑三分之一,沒有判死刑,妻子的家屬認為減刑不合理,委託律師上訴,

中級法院不認同初級法院的減刑判決

2019年1月24日,泰國檢方以泰國刑法289條中的蓄意謀殺罪向泰國法院起訴嫌疑犯張某凡,但在最終量刑時,初級法院為張某凡減刑了1/3,故沒有判決死刑。中級法院審理認為,被告為謀取保險金,有計劃、有預謀地殘忍殺害死者,被告殺死共同育有1個孩子的髮妻,行為滅絕人性。還始終否認蓄意殺人事實,沒有認罪悔罪,反而隱瞞事實、說謊作假。因此中級法院同意被害人家屬的上訴請求,不同意減刑,改判被告死刑。

渣男涉嫌殺妻詐領保險金,岳母受訪痛斥。翻攝網路

先前中國媒體報導曾指稱,張男婚後近兩年,大部分處於無業狀態,數度謊稱為工作到外地,卻住高級旅館,用信用卡買奢侈品,行跡可疑。妻子的父母表示,不求賠償,只希望判他死刑。(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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