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思位遭中國吊銷律師執照。 資料照片
代理12港人案的中國維權律師盧思位昨天(15日)接獲四川省司法廳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稱他多次在網上發表不當言論,決定吊銷他的律師執照。按規定,盧思位可於60天內再申請行政複議。
綜合香港《蘋果動新聞》、香港電台等港媒報導,盧思位先前擔任12港人案當事人喬映瑜的代理律師,於1月4日接獲四川省司法廳告知將吊銷律師資格,盧思位不服,並提出召開聽證,於13日舉行。
決定書稱,在聽取盧思位及代理人申辯後,決定吊銷他的律師執照,有關決定是由於盧思位多次在網路發表不當言論,時間跨度長、發文數量多,違反中國律師法。依規定,盧思位可於60天內再申請行政複議。
據報導,這份決定書並未提及「12港人案」。
香港電台指,盧思位13日在聽證會上表示,不管結果如何,希望自己是因為所謂「不當言論」受到行政處罰的最後一個律師,同時希望中國更文明。他強調,自己熱愛這片土地及四川,並沒有做任何對不起國家和民族的事情,期待一個公正的結果。
他先前受訪時也曾表示,相信處罰是因為他多年代理人權案件,12港人案是決定性因素,但自己無怨無悔。
12名曾參與反送中運動的香港抗爭者(11男1女)去年8月23日早上,從香港西貢布袋澳出發,疑似計劃先到距離香港340公里、由台灣軍隊駐守的東沙群島,再轉大船赴屏東縣,向台灣政府申請政治庇護,但一行人搭乘的快艇,在途中被中國海警截獲,12人因此被拘留在深圳鹽田看守所,迄今家屬得不到具體消息。(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