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國安法】香港寬頻苦撐6天仍屈服 首認依惡法封鎖「香港編年史」網站

出版時間 2021/01/14
香港《蘋果動新聞》製圖
香港《蘋果動新聞》製圖

港人無法連接網站「香港編年史」已經一周,媒體先前引述消息指警方引用《國安法》封鎖網站,消息今天終獲確認。6日前仍沒有封鎖的香港寬頻,今天(14日)承認昨天下午起已按照《國安法》要求「停止連線至有關網站」,是首次有網路供應商承認根據《國安法》封鎖網站。香港《蘋果》也正向警方查詢。

香港境內最早在1月6日發現無法連接「香港編年史」網站,當時情況出現在電訊盈科、中國移動、數碼通、3香港等網路供應商,但香港寬頻用戶可照常瀏覽網站;該公司也曾在1月8日回覆香港《蘋果》,表明「沒有封鎖我們的寬頻用戶連線至該網站」。

香港寬頻昨午起停止連線 其他供應商早在月初已封網

事隔6日,香港《蘋果》發現香港寬頻無論行動網路抑或家用寬頻的用戶,都無法再連接「編年史」,記者向香港寬頻查詢,下午獲回覆確認該公司「已按照《國安法》的要求停止連線至有關網站」,並指連線在1月13日的下午起停止,但就拒絕透露收到要求的日期及有關要求的詳情。

事件發生以來,港警一直沒有承認曾經透過《國安法》作出封鎖要求,僅有部份媒體引述消息報導,其他網路供應商也拒絕回應事件,因此香港寬頻的回覆是首度確認「香港編年史」成為《國安法》下被封鎖的網站。香港《蘋果》已向警方查詢,暫未獲得回覆。

香港《國安法》第43(4)條容許警方可以在調查國安案件時,要求訊息發佈人或有關服務商「移除訊息或提供協助」;《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的附表4則有詳述規定,只要警務處處長有合理理由懷疑某人曾在電子平台發佈某電子訊息,而該訊息「相當可能構成」、或「相當可能導致」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即可作出移除或禁制要求。

移除或禁制的對象有4層,首先可要求訊息發佈人移除,也可以要求「平台服務商」、即涉事網站移除;如果發佈人及平台均無法或沒有遵從要求,警方則可要求「主機服務商」中止向該網站提供部份或全部主機服務;如主機服務商都未有遵從,則可要求「網路供應商」禁止任何人連接該網站或涉事訊息的部份,即目前「香港編年史」的情況。

網路供應商精準針對「香港編年史」

另外,《蘋果》先前曾經報導封鎖行動株連與「香港編年史」共用同一IP位址的數百個網站,但最新測試顯示,這些網站在香港寬頻、電訊盈科、中國移動、數碼通等網路商下已重獲開通,唯獨「香港編年史」繼續被封鎖,反映網路供應商已經掌握更精準的封鎖技術,可以針對同一IP中的單一網站。

IT界選委批當局無解釋封網原因 製造白色恐怖

香港資訊科技界選委黃浩華指,雖然暫時只有香港寬頻承認封網,但過去一周在不同網路供應商都無法連接網站,相信有關要求都已向全港的網路商發出。他批評當局由始至終都未有解釋封鎖原因,何謂與國家安全相關,「紅線可以隨時移動,對涉獵資訊同做網站嘅人都係一種白色恐怖。」

黃浩華對封網先例表示擔憂,相信警方行動不會止於一個網站。他認為在「反送中」運動中活躍的論壇「連登」、曾經因披露警車位置而被下架的實時地圖 hkmap.live 都屬高危的網站;又指若然當局的「紅線」在未來再收緊,網媒也有可能因拒絕警方要求移除某些報導而被直接封鎖。(香港《蘋果動新聞》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