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性侵魔申請補助月領30K 逾1.8萬網友怒轟青瓦台「別浪費我稅金」

出版時間 2021/01/10
趙斗淳。韓聯社
趙斗淳。韓聯社

南韓性侵淫魔趙斗淳上月刑滿出獄,根據南韓媒體前天(8日)披露,他和妻子向當地政府申請最低收入補助,每月可領取119.4萬韓元(約3萬元台幣)。而當年遭他蹂躪的8歲女童,身心重創,終身必須倚靠人工肛門與尿袋過活。消息一出,掀起南韓民眾怒火,逾1.8萬人在青瓦台網站連署表達反應,怒喊「可惜了我的稅金!」

南韓《中央日報》前天報導,現年65歲的趙斗淳出獄後,和妻子一起居住在京畿道安山市。據瞭解,趙斗淳已向居住地所在的檀園區政府,提交低收入基礎生活保障補貼申請。

發放補貼的標準主要從勞動能力、收入、家庭財產情況等方面考量,也會考慮是否殘疾、年齡大小、是否單親、是不是結束保護期的兒童等標準。趙斗淳年齡已超過65歲,其配偶雖然未滿65周歲,但也宣稱無法從事勞動,兩人申請基礎生活補貼獲得批准的可能性很大。

同配偶一起生活的趙斗淳獲准領取基礎生活補貼,按照兩口之家的標準,他們每月可以領取92.6萬韓元生活補貼和26.8萬韓元的居住補貼,加起來總共可以領取119.4萬韓元(約3萬元台幣)補貼。

據悉,南韓《基礎生活保障法》並未對犯罪人員領取補貼做出限制性規定。

消息曝光後,南韓已有民眾在青瓦台「國民請願」問政網路平台,發起「不要給趙斗淳基礎生活補助金」的連署請願,文中寫道,看到趙申請生活保障金的新聞,想到要向同樣作為南韓國民都感到丟人的、無恥、像怪物一樣的人投入國稅,就覺得自己交的稅太可惜了。

「趙斗淳犯下了不像話的惡行,因為他,一個家庭要承受無法治癒的傷痛,但是,每月要給這樣的人120萬韓元?實在是無法接受。」

貼文人還表示,無論是基礎生活保障金還是高齡補助金,認為應該給繳納各種稅金的人帶來優惠,對於12年間沒有繳納一分稅金、在監獄裡只花著稅金的怪物般的人來說,哪兒有到死都要給他生活費的道理呢?他最後強調,希望當局不要執行(對趙斗淳發放補助),不要讓國民憤怒,致力於正確的行政。

截至當地時間1月10日下午4時,該請願已有超過1.8萬人同意支持。

趙斗淳在2008年12月綁架8歲女童娜英(化名),以殘忍手段毆打和性侵,導致女童骨盆骨折、內臟破裂、下體器官80%損傷,要以人工肛門渡日。案件被拍成電影《素媛》(台譯《希望:為愛重生》)。由於當時法律不健全,趙僅被判刑12年,2020年12月12日刑滿出獄。(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