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實施至今多人被捕,甚至被控違反《國安法》。民權觀察針對港版國安法生效後的執行情況,發表第二份定期監察報告。報告指出,《港區國安法》生效起至上月底,警方以《國安法》罪名作出至少27次拘捕,當中3人被起訴。另外最少7起不涉及《國安法》的刑事案件由警方國安處調查,引發濫權質疑。
香港民權觀察今(22日)發表第二份《港區國安法》的定期監察報告,涉及今年9至11月的情況。報告指出,今年9至11月期間,警方至少拘捕6人,當中2人被控違反《國安法》。而自《港區國安法》6月底生效起至上月底,警方以《國安法》罪名至少作出27次拘捕,當中3人被起訴,另最少有7起不涉及《國安法》的刑事案件交由警方國安處調查。
三名被起訴人士,包括今年7.1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的首名港版國安法被告唐英傑、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及外號「美國隊長2.0」的馬俊文。
寒蟬效應伸延至私人商業活動
至於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則在本月11日,被警方國安處加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他隔天被押往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當時《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認為,黎有重犯機會,指控情節嚴重,下令收押他至明年4月16日再訊。由於民權觀察第二份報告只截至上月底,因此沒有將黎智英的案件列入報告內。
報告指出,自《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引起的寒蟬效應,甚至伸延至私人商業活動。報告提到公開支持反送中運動的「Yellow Factory」黃廠口罩,因產品設計及政治立場而受到威脅,最終選擇暫停營運。而港府引用國家安全理由,不經香港本地司法程序取消4名立法會議員的資格,以及根據行政程序取消一名小學教師的資格,嚴重違反程序公義,侵犯選舉、公平審訊及學術自由等多項基本人權。
民權觀察籲公開指定法官名單及委任原則
報告也關注人民力量譚得志的案件,指其所涉控罪與《國安法》無關,但法庭原審法官應律政司要求,轉介至《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讓人對既有的訴訟程序及政策產生疑問。民權觀察發言人認為,香港政府及司法機構應盡快公開負責處理《國安法》相關案件的指定法官名單,交代委任指定法官的考慮原則,以及將案件分派予指定法官審理的程序及政策。(香港《蘋果動新聞》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