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川普昨天簽署《外國公司問責法》,被視為劍指中國企業。中國國家發改委、商務部今天(19日)傍晚共同公布《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辦法》(以下簡稱《安審辦法》),表示將針對涉及國安領域的外商投資案進行審查。《安審辦法》還提到,香港、澳門、台灣的投資者,若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也參照這項辦法規定執行。針對相關訊息,對此,萬寶投顧董事長朱成志認為,台商赴中投資,原本就必須服膺中國的政策,且多數「安分守己」,不會碰觸敏感國安領域,因此對台商「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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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澎湃新聞網引述中國官媒新華社報導,《安審辦法》經中國國務院批准後公布,共23條,規定適用審查的外商投資類型、審查機構、審查範圍、審查程序、審查決定監督執行和違規處理等。當局同時建立安全審查工作機制,辦公室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及商務部牽頭,承擔外商投資安全審查的日常工作,於公布之日起30日後正式實施。
辦法第二條寫到:「本辦法所稱外商投資,是指外國投資者直接或者間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進行的投資活動」。
而第二十一條還提到,香港、澳門、台灣投資者進行投資,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也參照這項辦法規定執行。
根據中央社引述,該辦法規定,將針對投資軍工、軍工配套等關係國防安全的領域,以及在軍事設施和軍工設施周邊地域投資進行安全審查。
此外,投資關係國家安全的重要農產品、能源和資源、裝備製造、基礎設施、運輸服務、文化產品與服務、資訊技術和網路產品與服務、金融服務、關鍵技術,以及其他重要領域,並取得所投資企業實際控制權的外商投資案,也必須接受安全審查。
這項辦法要求,外國投資者或境內相關當事人應在實施投資前,主動申報屬於審查範圍的投資。對於應報未報的外商投資,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工作機制辦公室有權要求限期申報。
辦法還提及,有關機關、企業、社會團體、社會公眾等也可向工作機制辦公室提出審查建議。
根據辦法,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將分為三個階段,初步審查階段,當局會在收到符合申報要求的資料之日起15個工作天內,決定是否啟動安全審查;隨後則是一般審查,在啟動審查之日起30個工作天內作出通過審查的決定,或按程序進入下一階段審查。
第三階段則是為期60個工作天的特別審查,這並非每個投資案的必經程序,只有未通過一般審查的投資案才會進入特別審查;特殊情況下可能延長特別審查時限;特別審查結束後將出具審查決定。審查期間,補充資料時間不計入審查期限。
辦法並稱,對於「拒不申報、弄虛作假、不執行附加條件」等違規行為,可責令當事人限期處分股權或資產,「也可將其不良信用記錄納入國家有關信用信息系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
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辦法公布前,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於周五(18日)正式簽署《外國公司問責法》(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生效,使得中國企業今後若打算在美國上市,將面臨更嚴格的審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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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這項法案要求外國公司在美國上市及交易,需要提交詳盡的會計紀錄原檔,證明不受外國政府控制或持有股權;如果連續3年都不配合「美國上市公司會計監督管理委員會」(U.S. 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PCAOB)審查,就得下市,禁止該企業的證券在美國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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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審計要求對赴美上市的中資公司帶來很大壓力,原因是中國法律規定,除非得到監管當局許可,否則不可將審計原檔交給境外人士及機構。北京批評,這類規定明顯是衝著中共。
對此,萬寶投顧董事長朱成志認為,台商赴中投資,原本就必須服膺中國的政策,且多數「安分守己」,不會碰觸敏感國安領域,因此對台商「沒有影響」。
他認為,中國祭出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辦法,是對於美國通過「外國公司問責法」的一種反擊手段,但又不方便明目張膽針對美國企業,所以才將所有外資納入;這是一個政治問題,而非經濟問題。(國際中心、邱柏勝/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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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19:23
更新:19:50(新增國內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