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港府支付陳同佳赴台律師費 港保安局怒:假訊息,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出版時間 2020/11/24
陳同佳(中藍衣男)去年10月在香港出獄後曾承諾要主動赴台投案。何家達攝
陳同佳(中藍衣男)去年10月在香港出獄後曾承諾要主動赴台投案。何家達攝

因在台灣殺害女友一案而引發香港反送中運動的港男陳同佳,去年曾承諾會前往台灣投案,但轉眼出獄13個月,出發仍然無期。陳同佳先前委任理律法律事務所等3名律師擔任辯護人,律師先於上月12日向士林地檢署遞狀,表明投案意願。台灣《自由時報》報導指,陳同佳聘請律師的費用超過100萬元港幣(約367.6萬元台幣),而該筆款項相信由港府所支付。香港保安局昨晚(11/23)回應指,報導全屬虛構,並對散播虛假信息的人,予以強烈譴責,並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

陸委會對於陳同佳聘請律師費用的來源沒有評論,認為應由港府說明,更呼籲港府應務實回應早前台灣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協助早日將犯人繩之於法,體現司法正義。

一直協助陳同佳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否認有關報導,並指律師費「肯定和特區政府無關係」,惟對於律師費來源則稱「我無法回答」。另外,管浩鳴補充,「赴台簽證還在等待台灣政府的批准,沒有進一步消息」。

香港保安局回覆表示,有關港府付錢為陳同佳聘請律師的指稱全屬虛構,絕無其事,特區政府對捏造和散播這虛假信息的人,予以強烈譴責,並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局方強調,港府希望陳同佳能夠早日赴台接受法律制裁的立場一直沒有改變,促請台方以認真和務實的態度,不作任何政治操作,盡快接受陳同佳到台灣投案,以彰顯公義。(香港《蘋果動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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