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涉嫌殺死女友潘曉穎的港人陳同佳昨天出獄滿一年,但台灣及香港特區政府就陳同佳如何赴台爭論不休,至今赴台無期。消息稱,香港警方打算明天(25日)早上派出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的探員,在警署內與潘媽媽會面,以了解潘媽媽的需要,但未知有關會面是否有機會帶來真正的突破。潘媽媽也透露港警欲交還相關證物,但潘媽媽拒絕,並質疑港警邀請會面到底是誠心協商還是作秀,希望香港警方會就與台方坐下商討陳同佳案的建議跟她聯絡及討論。
香港警方今天表示,明早會派探員與潘媽媽見面,了解潘媽媽的需要。但潘媽媽質疑,警方是否誠心正視問題及真的願意坐下來與台方協商,好讓陳同佳盡快取得赴台的簽証到台灣投案受審?抑或是,警方只想做門面功夫,以為可以讓潘媽媽噤聲?潘媽媽希望警方實事求是,不要作秀,敷衍潘家。
潘媽媽認為,香港警方若真是有誠意,何需交還愛女的證物?警方不是應該響應政府所言,保留證物,時刻準備與台方進行警務聯絡,以便把證物盡快交予台灣檢察機關嗎?潘媽媽指她正在等候香港警方的回覆,然後才會確定明天的會面。
稍早,潘媽媽回覆香港《蘋果動新聞》查詢時,確認收到香港警方邀請,明日警方欲與她會面。但她指屆時也會向警方詢問,是否接受她的邀請,與台灣警方一起商討陳同佳赴台自首一事。因潘媽媽指香港警方一直無法確實,明天的見面是否接受潘媽媽這位中間人的邀請,與台灣警方坐下來就陳同佳案作出商談。
潘媽媽也關注,昨晚致電給她的警員及明天會見潘媽媽的警員,是否有足夠的權力代表香港警方作出決定,例如應她的要求安排港警與台警盡快坐下就陳同佳案商談。
至於香港警方提出欲把「陳同佳洗錢案」中的證物、潘曉穎生前的遺物交還潘媽媽,潘媽媽指暫不會接受。陳涉嫌殺死潘曉穎後盜用她的銀行卡,最終被控洗錢罪成。對此,潘媽媽覺得這些證物,可能關乎陳同佳在台灣牽涉的命案,因此潘家決定暫時不會取回這些物品,並要求香港警方好好代為保管,以便香港警方可盡快與台警進行刑偵移交資料。
昨天,潘媽媽曾公開表示願充當中間人,促請台灣及香港警方「坐下來商討刑偵資料的移交及投案安排」,免陳同佳可逍遙法外。至昨晚,困局似稍有進展,因兩地警方昨均曾致電潘媽媽。
陳同佳去年因洗錢罪出獄時,卻聲稱欲於本月底前赴台自首,但台灣及香港特區政府就陳同佳如何赴台爭論不休,台灣拒絕向陳發出入台簽證,使陳的自首問題出現難解死結。
潘媽媽早前曾公開呼籲,陳同佳必須在10月23日 (即陳出獄一周年的日子)午夜前出發赴台,為他涉嫌殺死她愛女潘曉穎一事自首,潘媽媽強調若陳不能在這限期 (即昨日午夜)前赴台,潘媽媽日後即不會於台灣的法庭上為陳同佳求情。一直協助陳同佳的管浩鳴牧師日前即曾前往金鐘的台灣經濟文化辦事處,欲為陳同佳辦理赴台簽證以便陳可赴台,卻被辦事處職員拒絕,指暫不受理陳的申請,令陳失去可赴台自首的渠道。
潘媽媽昨午透露,台方經已就陳同佳事件接觸潘媽媽,誠意地(願意)與香港警方坐下來商討刑偵移交資料及投案安排,現在只是在等待香港警方,故潘媽媽希望香港警方盡快聯絡她。
潘媽媽之後向香港《蘋果》表示,昨晚約9時她再接獲香港警方電話,但電話對話談及的內容並非是她提出的「希望由潘媽媽當中間人,邀請港警與台警坐下商討 (陳同佳赴台自首)的事」,而只是香港警方欲把陳同佳洗錢案中與潘曉穎有關的證物交還給潘媽媽;陳同佳涉嫌殺死女友潘曉穎後,盜用她的銀行卡,因此陳曾被香港法院裁定洗錢罪名成立及在港入獄,去年10月23日才刑滿出獄。潘媽媽表示,希望香港警方會就與台方坐下商討陳同佳案的建議跟她聯絡及討論。(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來蘋果國際臉書按讚,掌握國際事不間斷!
初稿:18:00
更新:新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