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滿周年!管浩鳴:陳同佳今天未能赴台投案 港議員斥港府設磋商條件

出版時間 2020/10/23
陳同佳。香港《蘋果日報》
陳同佳。香港《蘋果日報》

涉嫌在台灣殺死女友潘曉穎的港人陳同佳,去年今天(10月23日)曾聲稱會赴台自首,但轉眼已經一年,陳仍是赴台無期。一直協助陳同佳的管浩鳴牧師今天承認,陳同佳無法於今日午夜前動身赴台,理由是暫時沒有辦法取得入台簽證,希望潘媽媽明白及理解。至於究竟陳同佳何時才會赴台,管浩鳴未能作出承諾,只是表示陳同佳的律師團隊仍然在努力。香港有立法會議員痛斥港府設立「台方批准陳同佳入境」為台港商討先決條件的做法奇怪,認為彼此磋商不應有任何前設。

管浩鳴牧師今天早上表示:「陳同佳一直對於回台灣自首是沒有改變,當然,潘媽媽最近表示願意為他求情,當然是非常好的事情。大家所見,現在問題不是同佳不願回台灣,是暫時沒有辦法取得簽證,因此未能在今天起行。」

管牧聲稱,「陳同佳對此也十分無奈,也盼望潘媽媽能明白和理解。同佳的律師團隊正努力和有關部門協商,希望能盡快解決回台自首的入境安排。下星期有進一步消息再通知各位(記者)」。

管浩鳴下午再補充,台灣律師於昨天下午再次向台灣(士林)地檢署交「陳報狀」,再次重新已經多次聯絡「窗口」,並再三確認陳同佳回台灣自首的意願。現正等待地檢署回覆落實入台許可之安排。管牧師又指,「在合情合法的前提下我當然希望雙方(香港及台灣政府)都能幫助同佳盡早回台自首。但當中有關的法律原則,我則無法給予意見。我只希望各方本著「人道主義」原則,幫助同佳早日成行。」

陳同佳去年10月23日出獄時曾公開向潘家道歉,並表示願意赴台投案,但到今天已滿一年,他仍在香港。

潘曉穎母親近來不斷公開呼籲陳同佳赴台投案,並表示願意為他求情,但前提是陳同佳最遲今天必須赴台投案。若陳逾期不赴台,將來即使陳在台灣法庭受審,潘媽媽也不會為他在庭上求情。

本身是律師的香港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香港特區政府與台灣當局互相指摘對事件並無幫助,促請雙方商討,包括司法互助的層次、技術問題及細節。涂謹申表示,既然台方要求司法互助,港府應與對方商討,如果台方強人所難,橫蠻無理,港府可公開對方的要求,但如果港府能做到台方的要求卻不去做,便對不起案中死者潘曉穎及她的母親。

涂謹申又提到,如雙方願意商討陳同佳赴台安排,將涉及很多細節,包括台灣警政人員可否於台灣航機停泊在香港機場的機艙內扣押陳同佳、有關法庭證據如何交予台方等。

香港保安局就陳同佳投案一事下午發表三點聲明:(一)解決事情的第一步是台方批准陳同佳入境,這權力只在台方手中。 (二)只要陳同佳獲准入台,即使是原則上批准,台方可經警務聯絡渠道通知港方,雙方警務單位可隨即展開行程安排的研究。 (三)自動投案和司法協助是兩件獨立事情,司法協助從來都不是接受投案的先決條件。香港有關司法協助的條例不適用於台灣,特區政府不可能違反法例,這兩點台方應該知道。台方以司法協助作投案前設完全不合理、不可行。

對此,涂謹申傍晚再發聲明回應保安局講法,指兩年前陳同佳洗黑錢案港府曾接收台灣所提交證據,反問港府為何當時不說沒有法律基礎,直斥港府雙重標準實在令港人難以服氣。他又對港府設立「台方批准陳同佳入境」為台港商討先決條件感到奇怪,認為彼此磋商不應有任何前設。(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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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稿: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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