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曉穎母親嘆遭港府「踢來踢去」  促「釋放」陳同佳辦入台證

出版時間 2020/10/20
潘曉穎的母親今天去香港政府總部遞交請願信。香港《蘋果動新聞》
潘曉穎的母親今天去香港政府總部遞交請願信。香港《蘋果動新聞》

香港青年陳同佳在台殺害女友潘曉穎後潛逃回港,在香港僅受到洗黑錢等罪名起訴定罪,去年10月23日刑滿出獄,死者潘曉穎的父母上周先後向台灣陸委會及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發公開信,希望兩地促成陳同佳赴台接受法律制裁,潘媽媽不滿李家超當天沒有正面回應,至今日下午4時許親自到香港政府總部向李家超遞請願信,希望他馬上「釋放」陳同佳讓他去辦理入台簽證,並呼籲李家超盡快與台灣刑偵人員交換案件資料。

下午4時許,潘媽媽親赴香港政總向保安局長李家超遞交請願信,並向在場媒體朗讀信件,潘媽媽至今仍未能對獨生女之死釋懷,直指對李家超以至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的近期回應和表現感到失望,呼籲台港合作,特事特辦,讓女兒沉冤得雪。

當潘媽媽朗讀到女兒被棄屍荒野一環節時,她情緒激動,一度聲淚俱下,需要稍作停頓拭淚。

被問到如果陳同佳限期後仍未赴台,潘媽媽打算有何行動,她表示暫不透露。至於事件發展至今是台灣還是香港的責任,她直指事件需要台港雙方合作,認為目前港府沒有做到可以做的事。她又批評,港府去年修法的「初心」是為潘曉穎求公義,但今年的「初心」卻是說甚麽都做不到,兩者有有很大分別,對此相當無奈。而會否再打算向政黨求助斡旋,潘媽媽指目前政黨作用已不大,事件要由港府解決。記者訪問完畢後,保安局安排代表接信。

請願信中,潘媽媽就陳同佳赴台投案自首近日在港台兩地掀起政治角力,再質問李家超是否仍保留當日聲稱願意協助的初心,並問及以李家超曾任職警隊執法者,讓一名殺人案嫌犯居於警方安全屋接受警方保護是否有問題。她擔心陳同佳再不到台灣,女兒的命案最終成為永遠的冤案。潘媽媽也指,擔心讓陳同佳這樣一位兇手在香港逍遙法外,「在街上趴趴走」,是十分諷刺,市民也會擔驚受怕。

潘媽媽之所以會質疑李家超是否仍保留當日聲稱願意協助的初心,皆因李家超早前接受香港《信報》訪問時,強調陳能否赴台投案的主導權在台方,「球在台灣那邊」的言論。潘媽媽之後回應李家超的言論,指從沒想過愛女曉穎的不幸事件,竟會被形容為「一個球」,令人感覺遭「踢來踢去」,對此感傷心,盼望香港及台灣兩地政府,能繼續為潘曉穎的事件努力,令陳同佳能赴台自首,真正彰顯公義。

香港保安局派出代表接收請願信之後,潘媽媽在政總公民廣場外等候是否有官員可下樓與她交涉,然而等候近半小時沒有任何回音。

一直協助陳同佳的管浩鳴牧師被問及公開信事宜,包括陳同佳10月23日前可否成行、如不能最大阻力是甚麼、會否憂慮潘媽媽不願為陳同佳求情等,管牧師未正面回應,僅僅表示:「我相信一切可以做的事情都已經做了,現在只有等通知。如果台灣律師有進一步消息,會通知大家。」

陳同佳在台灣殺死女友潘曉穎後潛逃回港,因台港沒有司法互助協議,台灣當局一直無法以殺人罪名將其法辦,港府因此案考慮修訂《逃犯條例》卻被認為會導致日後任意將港人「送中」審判,引發香港長達一年多的「反送中」民主抗爭。(香港《蘋果動新聞》報導)

香港保安局派代表接收請願信。香港《蘋果動新聞》

潘媽媽請願信全文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先生鈞鑒:

多謝局長上星期的回覆,但是根據傳媒報導,你根本沒有回答我給你的公開信內的問題,實在令我們極度失望,所以我們再給你公開信,希望你不要再逃避回答所有問題。

回想起局長及特首林鄭月娥之前曾經向各大傳媒宣告你們要為我被殺害的女兒曉穎尋求公義的初心,這些言論都被刊登在香港及海外的報章內,白紙黑字,真憑實據 。當時我們深信女兒的命案純終有昭雪的一日,但近日你們的表現實在令人失望,陳同佳仍未動身,香港政府竟然束手無策,莫非你們想曉穎的案件永遠爛尾,成為冤案?

其實台方已多次作出提示,好讓陳同佳可以盡快投案。可是你並沒有把這宗案件特事特辦,根據管浩鳴牧師早前向傳媒透露,陳同佳出獄之後一直住在警方的安全屋,這點令我及很多香港人至今都很不明白,為何你任由陳同佳使用香港納稅人的血汗錢及浪費警力,來保住這個已向港警招認殺害我女兒的台灣通緝犯,他亦承諾願意赴台投案自首,但為何他還繼續過着但無憂無慮的生活。他這樣過日子已足足一年了,值得嗎?只要陳同佳一日仍在警方的庇佑下受保護,他都會為香港及閣下添煩添亂,你又覺得值得嗎?你為何不作出解釋?難道你想違反天理?這是天理不容呢!

我們相信根據你的初心,在你的協助下,陳同佳一定可以成功地獲得赴台投案的簽證及進行審訊。

為了讓陳同佳可以對準台方的窗口投案,以下,我們會再次把這個簡單的要求覆述一次:

1. 馬上「釋放」陳同佳,讓他帶齊所需文件及證件,馬上親身去金鐘力寶中心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台灣簽證;

2. 香港刑偵人員應盡快將疑犯的口供及證據交予台灣;

3. 陳同佳,希望你珍惜我們會為你認罪求情的機會,盡快在10月23日前去台灣投案自首。

2016年的石棺藏屍案台灣特事特辦,與港警合作,成功引渡疑犯,繩之於法。我敢肯定,換着被陳同佳所殺、更被棄屍荒野而最後更變成一堆血漿及白骨的是你的兒子,你這位曾被兒子提名而且又奪得最好爸爸獎的父親,一定會比我更心裂,要陳同佳「滾」往台灣投案。

陳同佳殺人、棄屍荒野、偷竊及被警方搜出我女兒的財物後,去年只以洗黑錢罪判刑、刑滿出獄後已接近一年,這位被你稱作為自由人,依然逍遙法外。你曾經是警察執法者,你看不到有問題嗎?

陳同佳一日逍遙法外,恐怕日後,每一個香港人都要提心吊膽,擔驚受怕,隨時會有生命危險。因為,陳同佳殺人後並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而任由他在街上趴趴走。萬一他再次犯案,你會承擔全部責任嗎?

陳同佳殺人案是史無前例於台灣發生的港人殺港人兇殺案,你是一言九鼎的局長嗎?還是,你覺得繼續包養陳同佳至終老,令全香港人無日好過,擔驚受怕呢?

請局長正視問題回答,不要以無建設性的回覆的官腔回應,這是完全沒有幫助的。我的女兒曉穎要知道,你身為香港人的保安局長,期待知道閣下會不會馬上與台方進行刑偵人員交換案件資料,讓陳同佳可以盡早赴台投案,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祝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痛失唯一女兒的父母親

潘爸爸 潘媽媽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