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恩資料照。
南韓統一部周二(13日)向國會證實,南韓政府曾於金大中、盧武鉉兩政權任內(2000年至2008年間),向北韓提供9.33億美元(約268.27億元台幣)的貸款,沒想到北韓收了錢後,幾乎不還款。南韓迄今已向平壤發出62次發公文,要追討還款,但全被對方已讀不回。
統一部向國會「外交統一委員會」提交的資料顯示,南韓政府曾於金大中、盧武鉉兩「親北韓」政權任內,向北韓提供9.33億美元的貸款。包括:有7億2004萬美元的貸款要供北韓購買糧食、1億3290萬美元的貸款要供北韓採購鐵路及公路建設建材設備,以及8000萬美元的貸款供北韓採買輕工業原料。
北韓曾於2007年至2008年分兩次,以價值240萬美元的亞鉛(鋅)塊,償還部分債務,但就算不論利息,北韓仍有約7.98億美元的債務「非還不可」。
南韓進出口銀行(兩韓合作基金的受託機關)迄今已62次,透過該行在中國北京的事務所,向平壤的北韓貿易銀行行長,發出傳真及郵件追債。最近一次是上月28日,但全無下文。統一部向趙太庸議員坦承:「北韓迄今,連一次都沒有回應這些公文」,南韓銀行也難以對北韓行使債權人的請求、執行和保全權利。
對於統一部的無奈,趙太庸表示:「北韓把錢還清是義務,但對南韓的還款要求『裝死』,是大問題」、「南韓政府務必根據貸款合約及國際慣例,積極採取措施追討欠款」。
北韓則暫未回應。(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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