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議院批4大科技巨頭「壟斷市場」 籲修法分拆業務

出版時間 2020/10/07
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公佈調查四大科技巨擘臉書、谷歌、亞馬遜和蘋果公司壟斷行為的報告。美聯社
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公佈調查四大科技巨擘臉書、谷歌、亞馬遜和蘋果公司壟斷行為的報告。美聯社

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6日公佈針對大型科技公司壟斷市場行為的調查報告,發現四大巨頭臉書(Facebook)、谷歌(Google)、亞馬遜和蘋果公司使用「殺手級收購」重挫對手、收費過高和強迫小商家簽署不平等合約。民主黨議員要求國會對大型科企加強管控,讓他們更難收購其他公司,並呼籲全面改革反托拉斯法,並施行可分拆這些科技巨頭的政策。

美國眾議院反托拉斯小組委員會針對大型科企進行了15個月調查,在450頁的報告中提出建議。透過全面修訂法例來強迫分拆業務,將是國會對強大科技行業下手的重要一步。科技巨企數十年來規管寬鬆,在華府地位超然,但近來在競爭、消費者隱私和仇恨言論方面受到越來越多審視。

司法委員會主席納德勒(Jerrold Nadler)與反托拉斯小組委員會主席西奇里尼(David Cicilline)發表聯合聲明說,這些科技公司「每個都對我們經濟的一大部分擁有龐大的市場影響力」,且「以反競爭的方式利用他們的市場力量」。

調查發現谷歌在搜尋市場擁有壟斷能力,而臉書則在社群網路市場擁壟斷能力,又指亞馬遜和蘋果公司分別在美國零售市場及作業系統和應用程式商店擁有「可觀持久的市場支配力」,「簡單來說,曾經挑戰現狀的小型弱勢初創公司,已變成我們在石油和鐵路大亨時代看到的壟斷企業」。批評家建議臉書旗下的Instagram和WhatsApp服務,以及谷歌旗下的YouTube和安卓手機作業系統分拆業務。

報告指這四間公司濫用其市場支配力,收取過多費用、強加嚴格合約條款,以及從依賴它們的公司及個人提取重要數據,「每個平台現在都成為了關鍵銷售管道的守門人。透過控制市場,這些企業可在整個經濟中選出贏家和輸家」。除了建議讓某些佔優的科技平台從公司其他業務分拆開來,報告也促請當局要求平台為所有用戶提供同樣的產品及服務條款,建議修改法例提高未來批准科技界併購活動的標準。

不過谷歌質疑報告內容,「美國人根本不想國會破壞谷歌的產品或損害他們每天使用的免費服務。反托拉斯法的目標是保護消費者,而非幫助商業對手。(報告中)很多建議的妄言會對消費者、美國科技領導地位和美國經濟造成真正損害,毫無益處」。

臉書則指收購是「每個行業的一部份,只是我們創造新技術來為人們創造更多價值的一種方式」,「Instagram和WhatsApp達到新的成功高度,皆因臉書在這些業務上投資了數十億美元。兩間公司收購時所存在的強烈競爭格局,到今天仍然存在。監管機構對每宗交易都進行了徹底審查,當時並未看到任何理由阻止它們」。

電商巨擘亞馬遜在網路貼文中提出反對,稱「認為成功只能在反競爭行為下達成的假設是錯的」,「在規模25兆美元的全球零售市場,亞馬遜占了不到1%,在美國零售市場占了不到4%。跟贏者全拿的產業不同的是,零售業有充足的空間讓許多企業稱霸。」(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