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歌手曲婉婷日前在微博為涉及貪污3.5億元人民幣(約15億台幣)被捕6年的母親張明杰呼冤,引發網友熱議,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今天(27日)加入口水戰,發表文章強調「境外不是資產轉移的天堂」。
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文章表示,曲婉婷近日的文章引發關注,但曲婉婷母親張明杰曾任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發改委副主任、市城鎮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2014年9月因涉嫌貪污、受賄與濫用職權罪被羈押,案件目前正在審理中。
文章指,有網友質疑曲婉婷的母親喊冤文:「母親被羈押後6年不敢回國一次,卻在國外用贓款逍遙自在,這就是你的孝心嗎?」正反映人們痛恨腐敗分子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攫取大量不義之財,滿足親屬子女奢靡生活。
文章舉出今年6月,外逃加拿大的「紅通人員」、前鐵道部運輸局營運部調研員(正處級)海濤回國投案為例子,指他是在退休十年前已違規獲得外國永久居住權,配偶子女均已加入外國國籍,是典型的「裸官」。
文章又引述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吳丹紅,指出「『裸官』未必是貪官,但『裸官』更容易成為貪官,因為他沒有後顧之憂,更容易有無所畏懼的貪慾」。吳丹紅指,對於配偶、子女定居國外的「裸官」而言,為支付家屬在境外高額的生活開支,也更可能貪污受賄。
文章指出,有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研究室負責人強調:「公職人員具有申報境外存款的法定義務。不管該存款的來源是否合法,不論是在境內境外的工作報酬、繼承遺產或接受贈予,還是違法犯罪所得;也不論是本人親自存在境外,還是託人輾轉存於境外,都屬於境外存款,應當如實申報。」
文章重申,隱瞞境外存款罪給國家公職人員劃出明確的紅線:境外不是法外,即使處心積慮將贓款轉移到境外,到頭來也只是給自己增加了一項罪名。
文章引述專家建議指要加大加強公職人員向境外匯款行為的監管,監測範圍可以擴大到其配偶子女等近親屬,金融部門一旦發現他們有大額匯款行為,應當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報告。
文章指出,「裸官」之所以引發輿論不滿,正是因為一些「兩面人」幹部一邊口口聲聲說著愛黨愛國,一邊利用手中的權力為自己與家人謀後路,妄想「內外通吃」,帶來極壞的社會影響。對此,中國廉政法制研究會副會長鄧聯繁建議,這種同黨離心離德的幹部堅決不能用,要加大這方面的抽查力度。
由於黨員領導幹部的家人或財產在國外,成為「裸官」,不僅容易受到國外的監控,某種情況下也可能危及國家安全。文章又以8月7日,美國財政部對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等11名中國大陸及香港官員實施制裁為例,指中聯辦主任駱惠寧能強硬回應美國,也是因他「在國外沒有一分錢資產」。
文章指出,中國追贓力度正持續加大,運用政府合作、違法所得沒收程序等手段,對境外贓款進行查找、凍結、沒收和返還,努力實現境內贓款「藏不住、轉不出」,境外贓款「找得到、追得回」。
據統計,2014年至2020年6月,中國共從120多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7831人,追回贓款196.54億元人民幣(約843億元台幣);其中,國家監委成立以來,共追回外逃人員3848人,追回贓款99.11億元人民幣(約425億元台幣),認為改革形成的制度優勢進一步轉化為追逃追贓領域治理效能。
據悉,2014年,張明杰因涉嫌貪污、受賄等罪,遭調查取證數年,至2016年案件開庭受理,張明杰對於3.5億元人民幣的涉案金額供認不諱。據了解,張明杰的貪款中有去職工人的安置費,有貧病去職工人因收不到款自殺。
自張明杰被捕至今6年,以《我的歌聲裡》走紅的歌手曲婉婷,每年也在網路為母親呼冤,今年更稱「6周年,無果,繼續努力保持一顆相信正義的心,相信人間定有道、有法、有青天」,遭網友非議,指她的母親手裡沾滿了去職工人的血淚。曲婉婷則拿著母親貪污的錢在加拿大揮霍生活,所以她為母喊冤的舉動,不值同情。(大陸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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