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翁「為香港出頭」刺傷社運老將梁國雄 法官讚他愛社會批准保釋

出版時間 2020/09/17
梁國雄當時遇襲後,需用紙巾按住受傷位置。香港《蘋果動新聞》
梁國雄當時遇襲後,需用紙巾按住受傷位置。香港《蘋果動新聞》

香港一名八旬老翁今年4月16日在中聯辦外以金屬尖錐刺向香港社會運動老將、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腰窩,聲稱要替天行道,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原定今天(17日)上午開審,但老翁在開審前認罪,然而他強調自己是為「香港出頭」,又稱「我是為大家好,不是為自己」,更揚言「一個許智峯,一個黃之鋒,兩個遲早都要死」。雖則如此,裁判官鄭紀航仍指老翁熱愛社會,只因政見不同而犯案,遂先為老翁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本案改至下月13日判刑,老翁獲准保釋候判。

已退休的81歲被告黃森球,今天沒有律師代表。他承認於今年4月16日在西營盤干諾道西均益大廈第三期外襲擊綽號「長毛」的梁國雄,因而對梁造成實際身體受傷。

被告當日被多人制伏。香港《蘋果動新聞》

█長毛:被告遭中共洗腦「好悲哀」

梁國雄今早原本準備出庭作證,在得悉被告認罪後,便急急離庭趕往高院聲援申請保釋的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對於被告稱犯案是要為「香港出頭」,梁歸咎是「共產黨洗腦的結果」,慨嘆「好悲哀」。

梁國雄直言:「一個不講事實、不講道理的長者,終日以暴力消滅異見,視法庭如無物,是共產黨教育之下的受害者,現在變為加害者。」他又說:「不喜歡就回大陸囉,你可以聽聽香港的民意。」

對於被告聲稱要許智峯及黃之鋒死,梁笑說:「他這麼老,是否自己好怕死,所以整日咒人死?」梁直言香港不少「藍絲」(親中派)都會如此,常常罵民主派人士為「漢奸走狗賣國賊」。他指中共正發動群眾鬥爭來治港,以《港區國安法》呈威,包括對「快必」以言入罪、親中派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要求教育局嚴懲敢言教師等,「跟清算無分別」。

事發當日,梁國雄等人前往西環中聯辦請願,抗議港澳辦及中聯辦高調干預立法會事務,並聲援議員郭榮鏗。之後梁在均益大廈外獨自接受港台記者訪問,期間被告突然從後走近,用尖錐刺向梁的右腰窩。被告當場被捕,警誡下稱:「是我,是我插的。這些人在香港搗亂,在中國搗亂。我來教訓他,等他知道香港有好多人不喜歡他。」

█被告自言吃蛇吃到身體好

被告自言身分證報少兩歲,今年實為83歲。裁判官鄭紀航看過案發片段後,向被告稱「你身手都好靈活」,被告回應指「以前鄉下好窮,吃了些蛇,吃到這麼好的身體」。

裁判官問被告是否同意案情,被告稱「我為香港出頭,沒人逼我,我自願」。裁判官再問他可有需要求情,被告謂:「沒什麼求情,我是有意。我是為大家好,不是為自己。」被告更當庭揚言:「一個許智峯,一個黃之鋒,兩個遲早都要死。」

█被告:有槍我都打他

裁判官向控方索取犯案工具查看,拿在手上後稱「蠻重的」,形容該錐子「金屬、堅硬、尖銳且有份量」據記者觀察,該錐子應常用於工地鑿地用途。裁判官問被告是否以此錐子犯案,被告反問:「不能用槍?有槍,我都打他,在五金舖買的嘛。」裁判官聞言只勸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裁判官透露被告現年81歲,以往有兩項賭博刑事案底;又指傷者的傷勢並不嚴重,只是右腰擦傷,不需住院。裁判官指根據案例,有上訴人同樣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原先在裁判法院被判兩個月監禁,經上訴後獲改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長毛當時遇襲後,腰部受傷。香港《蘋果動新聞》

裁判官認為被告行動敏捷,口中熱愛社會,但因政見不同而犯案,相信其身體狀況可以服務社會,也不會反對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又稱,被告雖然心理適合,但未知身體是否適合,因此需先為其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才能判刑。不過裁判官也指法庭仍保留監禁的可能。

█裁判官抗爭案判刑不手軟 藏束帶被告入獄5個半月

翻查紀錄,鄭紀航以往處理抗爭案年輕被告判刑時,絕不手軟。他曾處理反送中運動以來首宗因藏束帶而經審訊後定罪的案件。去年11月,民主派區議會候選人在維園進行區選聚會,活動遭腰斬,演變成警民衝突。期間34歲已婚地產經紀被截查,搜出48條、每條長15公分的束帶,被控攜帶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

裁判官鄭紀航。香港《蘋果動新聞》

辯方稱被告擬用涉案束帶搬運辦公室雜物,然而鄭紀航表示從沒見過工人會用15公分長束帶搬傢俱,反指被告可在「同路人」協助下用束帶綑縛鐵欄、造成路障堵路,阻礙公共交通,影響大眾,行為如惡霸,裁定他罪成,判刑5個半月。辯方為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指判刑當日是被告兒子的1歲生日,但鄭紀航拒絕。(香港《蘋果動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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