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明尼阿波利斯4名前警員被控謀殺黑人弗洛伊德(George Floyd)當地時間周五(11日)出庭,4名被告互相卸責,各自的辯方律師指,各名被告應獨立審理,但檢方指4名被告一同謀殺弗洛伊德,而且控罪性質相近,所以應合併審理。法官尚未就此作出裁決。
英國《衛報》報導,4名前警員喬文(Derek Chauvin)、萊恩(Thomas Lane)、金(J Kueng)和杜滔(Tou Thao)周五出庭聆訊,開庭前法院外有數十名示威者高喊「沒有公義、沒有和平」口號。
庭上審理多項問題,包括檢方要求合併審理4被告,以及辯方要求在明尼阿波利斯以外地方審訊,讓陪審團與外界隔絕,並讓陪審員匿名等。法官夏耶(Peter Chaill)並未即時就多數要求作出裁決,但辯方要求將一名檢控官從此案剔除,獲法官批准。
案發於5月25日,弗洛伊德被警員鎖上手銬後,遭警員喬文用膝壓頸部近9分鐘後死亡,弗洛伊德期間有說不能呼吸,哀求警員放過他,也有路人請求警員停手。另外3名前警員協助制伏弗洛伊德和擋住旁觀者,其中一名路人拍下事發經過後,影片在網上熱傳,觸發美國連月大型示威。
喬文被控二級謀殺、三級謀殺及誤殺罪,萊恩、金和杜滔則被控協助及教唆二級謀殺,以及協助及教唆誤殺罪。
檢方的提交法院文件指:「4名被告合作謀殺弗洛伊德:喬文、金和萊恩將弗洛伊德臉朝下按在地,同時杜滔阻止人群介入,讓其他被告維持他們的姿勢。事件中,被告們由始至終都有討論及協調彼此的行動。」檢方認為4名被告控罪性質和證據相近,「不可能獨立評估任何一名被告的行為」,如果分開審理也會導致證人和家屬心理受創。
不過,各被告的辯護律師極力要求獨立審訊,指他們的抗辯可能互相「對立」,而且針對其中一名前警員的證據,或影響其他被告獲得公平審訊的權利。而萊恩和金的律師辯稱他們的當事人是新進警員,要遵從喬文的領導;杜滔的律師指其當事人在案中的角色跟其他人「絕對不同」,因為他負責控制人群,維持現場秩序,其他3人則負責壓住弗洛伊德。
喬文的律師指,檢方必須證明喬文有意圖襲擊弗洛伊德,也必須證明其他警員知道喬文的意圖,「其他被告明顯正在說,如果事件中涉及犯罪,他們並不知道或未協助犯罪。他們都怪罪喬文」。
喬文的律師說,萊恩和金接到店主報案,懷疑弗洛伊德想使用偽鈔,兩人在喬文和杜滔抵達前已接觸過弗洛伊德,喬文也相信弗洛伊德服用過量芬太尼(合成類鴉片藥物,作為止痛劑)。
喬文的律師又指,雖然萊恩和金有為弗洛伊德叫來救護員,但他們沒有說明其緊急性,又未即時提供醫療協助,「他們反而努力制伏弗洛伊德,強迫他坐上警車,導致他情況明顯惡化」,所以喬文可合理辯解指萊恩和金的不作為導致弗洛伊德死亡。
喬文的律師說:「如果救護車早到3分鐘,弗洛伊德便可能存活。如果金和萊恩選擇將事件降溫,弗洛伊德便可能活下來。如果金和萊恩認出過量使用鴉片類藥物的明顯跡象,提供解毒劑如納洛酮(Naloxone)的援助,弗洛伊德便可能活下來。」(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